为做好“临沧市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工作,依据《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项目采购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在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选取“临沧市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项目技术保障服务机构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共有3家服务机构报名,并按照要求递交相关材料。经对3家服务机构进行评选,决定选取“云南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临沧市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项目技术保障服务机构。
特此公告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