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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临沧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3 18:0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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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经审查,我局对临沧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持有编号为“L5309000001”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法定代表人由“熊志刚”变更为“陆正强”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83-2165166(传真)。电子信箱:lczljp@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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