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9 18:09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41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下以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耿马盛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勐简搅拌站建设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简乡大牲畜交易市场内

耿马盛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晨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约2500m2,新建200m2办公用房,设置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砂石料堆场,配套道路、场地硬化等。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位于项目区南侧,包括配料机、传输带、搅拌机等,设有3个筒仓,其中2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办公生活区安装1台250变压器,1台150吨地磅。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应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应用安全网实现全封闭围护。

(2)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3)出入车辆100%冲洗:为从工地出来的车辆车辆轮胎沾满泥土对路面造成污染,要求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洗车设施,确保不带泥、带土上路。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要求有车辆经常通行的地方就要进行硬化,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细石、钢板等,其他裸地可采取绿化、覆盖、固化等防尘措施。

(5)施工现场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为了防止渣土车在街道抛洒渣土,施工现场内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采用密间容器搬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分类运输,避免造成造成的扬尘污染。

(7)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混凝土等建筑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

通过以上措施,可将施工期扬尘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2)在施工场地设置1座5m3的临时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养护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

(3)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民,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场地内现有的旱厕,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排入施工场地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

(4)施工期间应优先完成场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为排出场内汇水,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均应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接场内道路排水体系;临时施工场地四周布置临时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

由于项目工程量不大,施工周期短,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不大。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除。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

(1)在施工前,告知周边环境敏感点本项目概况、施工起止时间等,取得其理解和支持;施工过程中,加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走访,查询影响情况,以便改善环保对策措施;

(2)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根据有关规定,建设施工时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如必须施工则需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

(3)从控制声源和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几个不同角度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增加声源与敏感点的距离;

(4)认真组织施工安排,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地方道路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施工运输车辆通行,减少噪声影响;

通过避免夜间施工、修建彩钢瓦临时围挡、高噪声源远离敏感点布置、加强施工管理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减小到最低。

4、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除固废和开挖土方。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减少雨水冲刷造成地表污染,并保持工区环境的洁净卫生。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桶收集后送勐简乡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

(2)建筑垃圾

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如废钢筋和废铁皮等进行回收利用,将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砖和废弃混凝土等,按建筑垃圾要求运输至当地建筑垃圾暂存场。

(3)场地内原有构筑物拆除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拟拆除场地内的一个三面围挡的彩钢瓦棚(无混凝土基础构筑物),彩钢瓦棚占地面积约为120m2,高度约为4m,拆除过程中主要产生废彩钢板及废结构钢(无其他拆除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4)开挖土石方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地势较平坦,办公生活区、初期雨水收集池、二级沉淀池及事故应急池建设过程会产生少量开挖土石方,开挖土石方优先于场地内回填,若有不能回填完的部分由施工方负责清运至合法批准的渣土消纳场,避免非法倾倒。

 

(二)运营期主要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1)粉料筒仓粉尘:本项目每个粉料筒仓仓顶均设置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共3套(2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7%。

(2)物料混合搅拌粉尘:搅拌楼封闭处理,搅拌机自带处理效率为99.7%的袋式除尘器。

(3)砂石料堆棚粉尘:砂石料堆棚地面硬化,至少设置三面围挡+顶棚,并在顶部安装1套雾化喷淋抑尘系统。

(4)装载机运输扬尘、车辆运输扬尘:道路进行硬化且经常清扫,砂石料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加盖篷布等封闭措施,不得超载,车辆限速行驶,并在厂内道路设置1套移动洒水软管,在晴天对产尘区域进行洒水除尘。

(5)配料机投料粉尘:配料仓地面硬化,除进出口为敞开式外,其余均采用彩钢瓦结构进行封闭遮挡扬尘,并在顶部安装1套雾化喷淋抑尘系统。

(6)砂石料转运粉尘:输送皮带配套全封闭廊道,通廊底部设拦料板,顶部和外侧采用彩钢板封闭。

(7)厨房油烟:新建一套去除率不小于60%的油烟净化器。

2、废水

(1)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二级沉淀池(3.7m3)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2)初期雨水:项目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79m3)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生活废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0.045m3)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30m3),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

3、噪声

运营期主要产噪声源为搅拌主机、震击式摇筛机、配料机、行星传动系统、螺旋输送机、除尘器、离心风机、空压机、泵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筒仓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返回筒仓直接回用于生产。

(2)搅拌楼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清扫粉尘: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

(3)实验室废弃混凝土块: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3m2),定期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暂存场。

(4)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3m2),定期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暂存场。

(5)办公生活区:隔油池废油脂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外运施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勐简乡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

(1)分区防渗措施

①危废贮存库应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分类存放于专用密闭容器,并设置围堰、泄漏液体收集导流沟或防渗漏托盘等堵漏截流设置。  

②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二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池、化粪池、隔油池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且应对二级沉淀池、化粪池定期清掏,避免污泥淤积导致池体破损、废水漫流等情况。

③办公生活区、生产区、运输道路等区域设置为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2)运营期管理措施

①危废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禁止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记录台账。

②设备维护:应设置专人定期检查二级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及污水管道等设施的密封性和防渗层完整性。

③厂区地面全面硬化,避免裸土直接接触污染物。

④制定应急预案:制定泄漏、渗漏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吸油毡、应急沙土等应急物资。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机油,风险物质最大存在量未超过临界量。主要风险事故为风险物质泄漏或发生火灾爆炸,对周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废矿物油泄露防范措施

①日常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由专用桶装容器收集后,存储于厂内危废贮存库中,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本项目危废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库内设置围堰、收集沟(槽)或防渗漏托盘等堵漏截流设施,地面及墙体均防腐、防渗处理。在暂存过程中若发生泄漏,废矿物油将收集至危废贮存库内设置的备用包装桶中。同时,由于储存量小,正常情况下,危险废物发生泄漏的可能性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③运行期值班维护人员应对防渗措施、废油盛装容器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渗漏现象。

(2)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①本项目生产区域禁止烟火,设置禁火、禁烟标识牌。

②生产车间内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危废贮存库应安装视频监控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同时设置通风和排风系统,确保危废贮存库内通风换气。

③应设置消防砂池、布置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施。

(3)生产、生活废水事故排放防范措施

①二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池、化粪池、隔油池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②对二级沉淀池、化粪池定期清掏,避免污泥淤积导致池体破损、废水漫流等情况。

③应设置专人定期检查二级沉淀池、化粪池、配套管道等设施的密封性和防渗层完整性。

(3)其他防范措施

①本项目厂界内同时发生的火灾次数按一次考虑,参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本项目按设计消防给水量按20L/s考虑本项目消防用水,即72m3/h计,火灾持续时间按照0.5小时计,本项目一次最大消防用水量36m3;其次,考虑本项目二级沉淀池容积为3.7m3,化粪池容积为30m3,为避免二级沉淀池、化粪池破损导致生产、生活废水事故排放直接进入北侧65m的南汀河水域,本环评要求在厂区内建设一座应急事故池(容积不低于36m3),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排放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或消防废水。

②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由于管理疏忽、操作违反规程或失误等原因引起废矿物油外泄事故;

③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厂区内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增强员工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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