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
临沧市以全国首例生态流量赔偿案“小切口”撬动生态保护“大治理”
日期:2026-04-20 17:0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17次 字体:【

近年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牵头政治责任,以强化统筹、细化分工、严格排查、狠抓修复等六项举措为抓手,全力推动改革工作数质双升,持续位居全省前列,为美丽临沧建设提供坚实生态法治保障。2018年改革启动以来,全市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1件,磋商结案率达100%,推动赔偿义务人投入近3000万元实施生态修复,1件案例入选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十周年参考案例,3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改革成效显著。

临沧市水务局办理的全国首例小水电站未足额泄放生态流量赔偿案,成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的标志性突破。2022年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小水电站未按规定足额泄放生态流量,导致下游河道断流,水生态遭受隐性损害。以往此类违法行为多以行政处罚办结,存在“重处罚、轻修复”“一罚了之”的治理短板,生态损害难以得到实质性弥补。为切实守护生态公共利益,执法部门打破传统执法模式,经集体研判,果断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向“看不见”的生态损害亮剑追责。

该案系水务部门首次独立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职责,无先例可循、无成熟经验参考,面临鉴定评估难、企业抵触情绪大、修复标准缺失等多重挑战。办案团队主动攻坚克难,多方请教专业力量,创新探索简易评估方法,精准量化隐性生态损失;针对修复标准空白问题,因地制宜提出增殖放流替代修复模式,让无形的生态损失实现可量化、可弥补。案件磋商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依法履职与政策宣讲并重,反复向企业宣讲“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细致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赢得企业理解与配合,案件顺利办结。

该案作为全国首例因小水电站未足额泄放生态流量追究赔偿责任的案件,具有重大开创性意义,成功破解了隐性生态损害量化难、修复难的行业痛点。更具价值的是,全市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系统梳理总结办案经验,将实践成果转化为立法建议与监管举措,成功推动《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出台实施,建成覆盖全市112座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在线监管系统,构建起“个案办理—制度完善—系统监管”的全链条工作闭环。

通过该案办理,临沧实现了从“个案破冰”到“全域规范”的跨越,达成“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环境、规范一个行业”的综合治理效能,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从“惩处违法者”向“公共利益守护者”深度转变,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小水电站生态流量长效监管,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临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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