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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源头减量|垃圾分类新时尚,更是法律新要求
日期:2026-02-11 17:1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36次 字体:【

当您提着分好类的垃圾走向小区的分类收集点时,您不仅是在践行一种绿色生活的新时尚,更是在履行一项庄严的法律义务。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有着怎样密切的联系,以及我们临沧市正在如何具体落实。

法条解读:从国家法律到地方责任

新修订的《固废法》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其中有多项条款,为垃圾分类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核心原则:该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这指明了垃圾分类的最终目标。

责任归属:该法第五条确立了“污染担责”原则,要求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并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制度确立:该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这标志着垃圾分类已成为一项国家层面的法定制度,而非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

误区澄清:垃圾分类是法定责任,不是“软倡导”

我市制定了《临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已正式发布,并于2025年1月21日起施行。在临沧市8县(区)的县城以及孟定镇镇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已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

办法中明确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中。“随手一扔”不仅是破坏环境的不文明行为,更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

正确指引:四色分类法,一看就会

清楚了法律责任,具体该怎么分呢?根据《临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我市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可回收物(蓝色)

主要类别: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制品、织物等。

投放要求:清洁干燥,避免污染,投入蓝色容器或交售至回收点。

有害垃圾(红色)

主要类别:电池、灯管、药品、杀虫剂、温度计、油漆容器等。

投放要求:投放至红色容器,轻放易碎物,易挥发物密封。

厨余垃圾(绿色)

主要类别:家庭厨余、餐厨垃圾等易腐烂的有机废弃物。

投放要求:沥干水分,去除包装物,投入绿色容器。

其他垃圾(灰色/黑色)

主要类别:除上述三类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投放要求:投入灰色或黑色容器。

(此处插入一图读懂)

案例分享: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国内外许多城市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全民参与是关键。南京大厂街道通过持续开展“桶边指导”“社区微分享”“入户宣传”等168场接地气的活动,成功推动了居民从“被动知晓”向“主动践行”转变。滁州东坡社区则利用趣味游戏、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推行积分兑换等激励措施,显著提升了居民的参与率和准确率。

垃圾分类,从一种值得提倡的新时尚,到一项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这不仅是社会文明的进步,更是法治中国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深刻体现。新修订的《固废法》和《临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为我们明确了行为的准则与责任的方向。

四色分类法,是我们践行这一责任的清晰路径。每一个正确的投放选择,都是对法律法规的自觉遵守,对家园环境的切实呵护,也是对后代未来的真诚馈赠。从南京、滁州等地的成功实践中我们看到,全民参与、持之以恒是关键。

如今,在临沧,这项关乎生态文明和法治建设的系统工程已经全面启动。它需要我们每一位市民、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单位的共同理解、支持和行动。让我们将法律要求内化于心,将分类习惯外化于行,从正确投放每一袋垃圾开始,携手推动垃圾分类在临沧落地生根、蔚然成风,共同建设更加洁净、美丽、宜居的绿美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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