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6-05-27 18:3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286次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528日-20266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云南省永德县忙腊村砖瓦用页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忙腊村

永德县骁鼎矿业有限公司

云南源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213hm232213m2),其中:(1)采区面积为2.47hm2;(2)附属设施建设面积为0.7513hm2,主要包括办公生活区、临时表土堆场、部分进场道路等,其中租用永德县康骁页岩红砖厂场地面积0.5913hm2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频次。

2减少建筑物料的露天堆放,尤其是粉状物料的堆放,料场采取塑料薄膜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4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护保养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收集、澄清后回用。

2)项目区设置一个旱厕接纳施工人员粪便,定期委托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同时在施工区内设置一个1.0m³的临时生活污水沉淀池,施工人员的简单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界洒水降尘。

3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3.噪声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进行施工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2施工时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3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运输时间,应禁止夜间运输,并避开早晨、中午等休息时段,尽可能避开村镇,减轻对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并限制大型载重车车速,经过村庄附近时应限速和禁止鸣笛。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

4.固废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做到土方的填挖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量。

2产生的土石方在施工场地内回填,剥离表土及时清运至临时表土堆场单独堆放,后期反序回填用于复耕、植被恢复覆土使用。

3)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进行分类,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4)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其中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包装物(物)、废钢材和废木材等经收集后回用,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材料应该按照当地市政部门的要求,使用汽车运输至指定点堆存。力求做到施工安全文明,整洁卫生。

5.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2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进行,以免造成周围植被的大面积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对于植被生长较好的地段,尽量不要在这些地段设置临时工棚,料场等。

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增强施工人员对动物的保护意识,对其加强保护,禁止猎捕、杀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4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矿山开采过程中应提高防洪标准,减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以减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矿山开采扬尘:采场工作面采用洒水车及1雾炮机(功率30-55kW)洒水降尘;

2运输道路和其他裸露产尘点:配备1台洒水车(东风5m³

3表土临时堆场:进行围挡,采用表面覆盖及1雾炮机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粉尘的排放量;

4运输车辆扬尘:设立专门的洒水车对运输汽车行驶路面洒水,同时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

5根据天气情况,增加矿区内洒水降尘的次数,尽最大可能减少扬尘;

6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以避免挖掘面大面积裸露;

7采矿完毕后进行复垦,复垦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同步,尽早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季节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点;

8加强作业管理,提倡文明作业,避免野蛮作业造成不必要的扬尘污染;

2.废水防治措施

淋滤水

1)采场雨天淋滤水通过台阶排水沟进入各分部沉淀池内(1#沉淀池40m³2#沉淀池70m³)处理后泵回矿区高位水池暂存用于非雨天项目区洒水降尘用水使用,不外排。

2)在表土临时堆场周围修建截排水沟,下游修建20m³的沉淀池,场地雨污水经收集处理以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用水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不在项目区食宿,员工产生的简单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机械设备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实施一天一班的工作制度,只在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

2)应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要求运输人员运输时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

3)加强开采设备的日常维修及管理,并对老化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摩擦,减小噪声强度。

4)挖掘机、装载机等采矿设备尽量减少在靠近厂界区域活动。

5)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废防治措施

1)表土堆场分台阶堆放,并按相关规范设置挡墙、截排水沟及沉砂池等设施,用于矿山开采过程中剥离表土堆放,后期用于矿区恢复复耕覆土。

2)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运至表土堆场堆放,后期用于矿区恢复复耕覆土。

3)生活垃圾采用移动式垃圾桶收集后能回用的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存放点堆存,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至附近果园增肥使用。

5)危废贮存库:建设15㎡的危废贮存库,建设标准必须满足危废贮存库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要求。

6)危废贮存库建设要求: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贮存库,须满足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7cm/s的防渗要求。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为了防止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污染,环评要求项目区内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三个区域采取防渗措施。

1重点防渗区域防渗措施

项目重点防渗区域主要为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库的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2一般防渗区域防渗措施

项目沉淀池、化粪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3简单防渗区域防渗措施

部分厂区道路、生活区等为一般防渗区,地面硬化即可。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 植被保护措施

1营期应加强管理,矿山开采中须严格控制占地范围线,严禁工作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堆料等。

2)加强占地区周边植物的保护,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放后期用于生态恢复;植被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植育,不能采用外来物种;植被恢复力求创造多样性的生态环境条件,避免过于单一化和人工化,注意乔、灌、草的结合,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自然条件。

3)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矿区日常管理,确保水保措施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

4)加强管理及对工作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相关人员随意砍伐项目区周边植被。

5)建议矿山开采中对采空区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对停止使用的采矿区应尽快覆盖土层进行植被恢复,避免采空区长期裸露。

6)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尽快进行覆土绿化工作,恢复采空区的生态环境。

1.2. 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1)采矿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降低噪声,以减少对项目区周边动物栖息地的影响。

2对工作人员明确规定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建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奖励惩罚制度,对积极举报违法活动人员给予奖励和隐私保护,对于证据确凿的违法活动者给予严厉惩罚。

3)矿山服务期满后对采矿区及其他相关区域迹地进行及时绿化恢复,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物。

1.3. 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矿山开采过程中,由于扰动地貌、平整场地所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和土壤裸露,遇降雨天气,极易引起水土流失。裸露面被雨水冲刷流失的泥土随着径流的雨水流向低洼处或进入附近水体,会影响地表水体水质。

项目针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状况,在采区开采境界处设置截排水沟,将矿区外汇集的雨水有序沿矿区周边排走,减少雨水进入采区等单元内,从而控制水土流失量。项目建设及营运期水土流失量及工程措施为:

1露天采场

生产期内对露天采场边坡定期进行监测,修整边坡,清除松散土体及不稳定边坡,消除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修建平台排水沟(运行期在开采平台内侧布设矩形断面浆砌石排水沟)、截水沟(运行期在矿山开采区上方或周边布设梯形断面浆砌石排水沟)措施;运行期及开采结束后对矿山开采区平台采用乔灌草结合绿化,边坡采用爬藤植物进行绿化复垦。

2办公生活区

办公生活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服务期满后,拆除厂区建筑物,对场地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后覆土复耕,保留该区排水设施。

3临时表土堆场

为防止水土流失对外环境的影响,主体设计在临时表土堆场四周坡脚设置M7.5浆砌石拦挡,长度204m,拟定墙高2.0m,砌体设置疏水孔。浆砌石挡墙可有效拦挡临时表土堆场堆放的表土;临时表土堆放在服务期内表面实施临时覆盖,防止雨水对临时表土堆场的冲刷发生水土流失;在临时表土堆场北侧、东侧、西侧外围布设混凝土排水沟措施,该区地表汇水经排水沟汇集后排入矿区南侧道路混凝土排水沟,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降尘。

4矿山道路区

矿山道路区基建期布设完善的排水设施,闭矿后,该区保留使用,清理路面,作为机耕道路和森林防火通道使用,保持道路畅通。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