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凤庆县洛党镇锦宏屠宰厂扩建项目 |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洛党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00°2′11.807″,N24°31′29.589″。 | 凤庆县洛党镇锦宏屠宰厂 | 云南恒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凤庆县洛党镇锦宏屠宰厂现有利用厂区的空地建设,厂外不再新增用地。本次扩建项目新建钢结构厂房3500m2,含水、电、排污等配套设施;新增宰牛屠宰线一条,年屠宰量1.1万头;新增家禽屠宰线一条,年屠宰量1100万只,项目总投资922万元。 |
《报告书》提出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施工期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待宰间恶臭 肉牛、活禽待宰间恶臭:肉牛、活禽待宰间恶臭:肉牛屠宰加工车间臭气主要来自车间中肉牛暂养产生的粪便、尿液及屠宰产生的恶臭,采用干清粪工艺,将待宰间进行密闭,进出口设置垂帘,车间下部设置送风装置,顶部设置集气装置,将肉牛、活禽待宰间恶臭收集后经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箱除臭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无组织废气喷洒除臭剂除臭。 屠宰间恶臭 畜禽屠宰加工车间臭气主要来自活禽暂养及屠宰产生的恶臭,屠宰间密闭,车间下部设置送风装置,顶部设置集气装置,将肉牛、活禽屠宰间恶臭收集经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箱除臭处理后的废气均通过同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无组织废气喷洒除臭剂除臭。 污水处理站恶臭 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全封闭,各池子加盖,形成负压状态,将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经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箱除臭处理后均通过同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无组织废气喷洒除臭剂除臭。 本项目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污水处理站(TW001)处理工艺采用《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285-2023)表1中可行技术1,即“预处理(格栅+隔油沉淀池+气浮)+调节池+厌氧技术(水解酸化A)+好氧技术(二级常规活性污泥法O2)+深度处理技术(混凝沉淀+消毒)”。处理达标后经自建污水管网(管径DN100,长度50m)排入凤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北桥河。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优化总图布置,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源有针对性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措施,实现厂界达标,可保证项目噪声影响满足相关要求。 项目生产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TW001)处理后,能够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和表2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后经自建污水管网(管径DN100,长度50m)排入凤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北桥河,对北桥河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1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和1间无害化暂存间,用于暂存现有项目及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定期委托废品回收单位收集处置。 危险废物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建设1间危废暂存间,用于储存现有项目及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危废暂存间、无害化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采取重点防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危险废物处理的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23)进行防渗设计。 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对构筑物地面、四周均采取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为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6m,K≤1×10-7cm/s。其中危险废物贮存间满足达到等效黏土层Mb≥6.0m,K≤1×10-10cm/s。 对于屠宰厂房、检疫室、消毒池、化粪池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Ⅱ类场进行设计。 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主要对地面进行防渗,达到单位面积渗透量不小于厚度为1.5m,渗透系数≤10-7cm/s。本项目待宰间均采用水泥固化,基本能满足一般防渗区要求。 其他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