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6-02-12 18:4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316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批复时间

1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鄂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铁矿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审〔2026〕18号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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