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6-01-21 18:4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440次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美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美乡多依村及章驮乡木瓜箐附近

华能澜沧江(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工程额定容量45MW(交流侧),共建设16个光伏方阵,包括1000kVA方阵1个,1600kVA方阵3个,2600kVA方阵3个,3600kVA方阵9个。光伏组件采用24°固定倾角进行架设。本项目在场址南部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场址区采用2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光伏电力送至本项目新建的110kV升压站。本项目送出考虑新建1回110kV送出线路T接至110kV竹昔线,借助竹昔线送至220kV昔本变。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是施工扬尘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二是施工现场固废统一妥善处置,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三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当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回用,禁止施工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四是优化作业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围挡隔声,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限值。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太阳能光伏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区灌溉,不外排。雨天流入事故油池的雨水用水泵抽出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

2.噪声

运行期光伏场区噪声主要来源于箱式变压器及逆变器;升压站噪声主要来源于主变、SVG等电气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箱式变压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升压站主变安装减振设施,设置围墙。

3.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废光伏板、废逆变器、变压器事故废油、废铅蓄电池、污泥、员工生活垃圾等。(1)废光伏板、废电气元件不得随意堆放处置,暂存于临时暂存点,设置一间20m2的临时暂存间,临时暂存点应做一般防渗、防水处理,存有一定数量后统一做返厂回收处理。(2)建设单位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3)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储存于事故油池内,由有资质单位处置。(4)农药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弃化肥袋属于一般固废,外卖废品收购商处理。(5)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设置1间面积为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4.电磁环境影响

运行期升压站运行会产生电磁环境影响。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2

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糯良乡佤山机场附近。

沧源云能投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建设光伏电站,配套建设场区道路、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电缆井、集电线路、逆变器、临时生产、生活及仓库等设施;主要布置10个光伏子阵,配套10台箱式变压器、94台组串式逆变器等。每个光伏方阵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35kV电缆分接箱/环网柜并联至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汇集电力后输送至佤山机场一期35kV开关站,光伏阵列场内集电线路建设5.2km,采用直埋电缆。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是施工扬尘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二是施工现场固废统一妥善处置,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三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当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回用,禁止施工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四是优化作业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围挡隔声,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限值。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光伏组件清洗仅在非雨天进行,故清洗水淋于下方植被上,被植物吸收,不会在地面形成径流,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2.噪声

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选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

3.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包括报废的单晶硅电池;危险废物为含油抹布、变压器事故废油等。报废的单晶硅电池等一般固废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10个箱变各设置2m3/个事故油集油池,集油池须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K≤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定期巡检,保持集油池中没有淤泥,加强管理。集油池中废油收集贮存于一期升压站危废贮存间内,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理。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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