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1日—12月25日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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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20kV登科变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5〕129号 | 2025年12月22日 |
2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凤庆县鲁史镇大龙潭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5〕130号 | 2025年12月24日 |
3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凤庆县郭大寨建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5〕131号 | 2025年12月24日 |
4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凤庆县老黄坟茶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5〕132号 | 2025年12月24日 |
5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省云县果园—帮东铜矿详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环审〔2025〕133号 |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