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原址重建项目 |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孟定农场小岛社区旁,东经99°8′30.872",北纬23°36′37.877"。 | 耿马孟定勐旺商贸有限公司 | 临沧正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4814.105平方米,在原有厂区空地上新建待宰车间、屠宰车间、燎毛车间和工作准备区等,冷库、办公生活区依托现有设施,扩建原污水处理站规模,新增废弃物暂存间、无害化暂存间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环保设施。待宰车间、屠宰车间、燎毛车间和工作准备区建好后,拆除原待宰车间和屠宰车间。屠宰规模为年屠宰生猪150000头。本项目仅进行屠宰及肉类分割,不涉及肉类深加工。 |
《报告书》提出项目占地为建设用地,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施工期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待宰圈(含隔离圈)、屠宰车间、废弃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燎毛车间产生的燎毛废气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待宰间、屠宰车间、废弃物暂存间恶臭:对待宰间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干清法),干清后对地面进行冲洗,粪便和肠胃内容物用带盖专用收集桶收集,并喷洒除臭剂。胃肠内容物、碎肉等日产日清,每日及时清洗地面。项目待宰间、屠宰车间、废弃物暂存间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在顶部设置集气装置,整体负压换气,对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并设置送风装置,收集到的恶臭气体采用引风机引至“二级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箱(内置防水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尾气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标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均为密闭式,通过喷洒除臭剂去除,污水处理恶臭呈无组织排放。燎毛车间安装机械通风设施,燎毛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报告书》预测,NH3、H2S和臭气浓度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值。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加强维护、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报告书》预测,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昼间和夜间噪声最大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项目厂区外20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西侧散户、西南侧散户、南侧散户、东南侧散户、东北侧公租房,《报告书》预测,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尿液、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检疫室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蒸汽发生器废水、初期雨水等。 《报告书》提出,检疫室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并投加消毒药剂进行消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各类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一级标准,以及总磷、总氮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限值要求后,通过现有排污口经自建2.5km管道自流排入南象河。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粪便、胃肠内容物、碎肉、碎骨、污水处理站污泥由有机肥单位清运用于生产有机肥;病死猪及检疫不合格品委托云县沧江源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化粪池污泥清掏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废活性炭和石英砂由污水处理站维修保养单位定期更换,回收带走;包装废物、废胶皮手套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污水处理废油脂设置带盖专用垃圾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软水器厂家回收处置带走,不在项目区暂存;猪毛、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化学品存放间、废弃物暂存间、无害化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性能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待宰车间、屠宰车间、检疫室、消毒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要求防渗性能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准备区、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 在厂区南侧设置一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位于项目区域地下水下游方向,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其他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