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镇康县勐捧镇绿茵塘1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重新报批) |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捧镇根基村、丫口村、半个山村 | 云南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云南元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17.12hm2,其中永久占地0.8hm2,临时占地116.32hm2。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光伏装机容量100MW,实际光伏装机容量为122.07MWp,共设29个3.3MW光伏发电子单元、2个2.5MW光伏发电子单元、1个1.6MW光伏发电子单元。项目太阳能电池组件采用66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92708块,655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92960块。每个3.3MW子单元配置9~11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3300kVA的35kV双绕组箱式升压变,每个2.5MW子单元配置8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2500kVA的35kV双绕组箱式升压变,每个1.6MW子单元配置5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1600kVA的35kV双绕组箱式升压变,每4~7台35kV双绕组箱式变在高压侧T接为1条集电线路,共设置4回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柜。 | 运营期: 1.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执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农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②对太阳能光伏板、升压站、场内道路、逆变器等场所周围空地进行人工绿化。绿化可考虑选取乡土树种,易于存活。 ③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只允许在项目征地范围内种植,不破坏项目范围外的植被。 ④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⑤强化电站运营期间运输油料安全和环境风险管理,避免泄漏事故发生。 2.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间做好设施的维护和加强运行管理,开展电磁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变电站围墙外延伸3米所形成的区域为安全防护距离,项目升压站应严格按照《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的警告牌。升压站四周应修建围墙,禁止在升压站防护区内建设、搭建民房。 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分散合理布置,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式变压器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属于电子器件装置,在其说明书中有详细安装使用环境的要求,并且严格按照逆变器说明书进行安装。同时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能有效地隔断振动传递防止噪声辐射。 ③升压站主变压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外围应设置围墙进行隔声。 ④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4.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太阳能光伏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区灌溉,不外排。 ②办公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办公区内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连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不外排。 5.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运营期厨房设置抽油烟机,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6.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②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储存于事故油池内,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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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沧飞驰废旧电池回收站建设项目 |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博尚村委会大芋地泛华林业,东经100°3′15.415″,23°43′51.377″ | 临沧飞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临沧正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博尚村委会大芋地泛华林业,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0°3'15.415",北纬23°43'51.377",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m2。项目设置废铅蓄电池暂存区,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及环保设施等,建成后,最大存储废旧铅酸电池40吨,预计年最大周转量8000吨。本项目仅暂存废铅蓄电池,不涉及拆解等后续处置加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0.8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4%。 | 1.项目不涉及废旧电池的拆解及后续加工,完好的废电池和破损的废电池分开暂存,完好电池放置于托盘上贮存于完整蓄电池贮存区,破损废电池存放在专用的密封耐酸容器内,暂存于破损蓄电池贮存区,破损蓄电池贮存区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经1套负压抽排气系统+酸雾吸收塔+防酸滤铅网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1排气筒外排,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本项目不提供食宿,不设置卫生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租用办公楼,生活污水主要为如厕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北侧泛华林业公司已建化粪池处理。 3.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带盖专用桶(耐酸防腐)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贮存点临时贮存,其管理措施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确保贮存场所具备防渗、防雨、防晒、防风等功能。 4.对负压抽排气系统加装减震垫,降低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避免设备运转非正常噪声;车辆须减速行驶,严禁鸣喇叭,加强运营管理,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备案。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严格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委托处置;废铅酸电池暂存间内设置导流沟和1个应急池(容积不小于28m³)、确保泄漏电解液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