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建筑材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农园社区 | 沧源鸿鑫建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农园社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度26分29.452秒,北纬23度20分3.677秒,用地规模为7495.13平方米;本项目建设生产加工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等,生产加工区内将建设一条砂石料生产线,采用湿法破碎-筛分-制砂-洗砂工艺,生产设备包括制砂对辊机、振动筛、鄂式破碎机、洗砂机、压滤机等,并配套建设废水沉淀池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量可达36万t;项目总投资1123万元,环保投资为117.2万元,占总投资的10.43%。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焊接颗粒物等。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限制施工车辆车速、洒水抑尘、堆料场设置篷布等措施减缓影响,施工期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机械燃油废气、焊接废气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通过空气自然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内容较为简单且施工量较小,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不在项目区设置施工营地,无大量生活污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为少量员工手部清洗污水、工具清洗废水和雨天地表径流。员工手部清洗污水、工具清洗废水和雨天地表径流通过设置个5m3的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源强70-90dB(A)。施工过程中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较短,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项目地势平坦,开挖土石方量较小,回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应当根据不同的物料特性优先进行利用,就近就地分类处理,工程垃圾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砌块、墙体材料、道路材料等产品;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宜按金属、木材、塑料、其他等类别分类回收,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砌块、墙体材料、道路材料等产品;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由相关单位依法依规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堆填或者填埋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放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进料、破碎、筛分、制砂粉尘,堆场起尘,物料装卸起尘,运输车辆动力扬尘。本项目生产区总体设置一个大棚,建设为三面围挡+顶部遮盖的封闭式车间,仅留出机械和运输车辆进出通道,生产工序、原料及产品堆放均设置于大棚内。项目本次环评要求皮带输送机封闭,增设雾化洒水降尘,经厂房阻隔及洒水降尘后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较小,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洗砂废水及压滤废水拟设置废水处理回用系统沉淀池、清水池、污泥浓密罐将进行收集,洗砂废水及压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返回洗砂工段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地表径流通过合理布设截排水沟,经厂内雨水沟道收集汇入雨水收集池处理后抽至清水池贮存,回用于洗砂工段;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收集,定期请人清掏用作农肥使用,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同时加强保养,避免因运行状况不佳而诱发更高噪声,以从源头上减小噪声的影响;项目所有的机械设备合理布置,均设置在生产大棚内;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06:00)进行生产;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禁止鸣笛、限速行驶;项目通过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全部袋装化,定时收集,垃圾桶密封无渗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泥饼、沉淀池泥砂,经压滤机压滤后定期外售具有合法手续的砖厂制砖;隔油池废油脂、食堂泔水统一收集于泔水桶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由附近的村民进行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废机油及含油防护用品(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废处置利用率须达100%。 5.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柴油罐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雨水收集池为一般防渗区,除做好本身的防渗漏外,要求该区域地坪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备案。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