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09-19 15:2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1608次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双江自治县县城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临沧市双江县。水厂坐标:东经:99°50′9.708″,北纬:23°28′5.856″内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君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水源为大棚子水库、南摆河、榨房河,水厂扩建地点位于双江县第一水厂内;第一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近期建设供水规模为1.4万m3/日,远期建设规模1.9万m3/日。①榨房河取水构筑物的改造,新增沉砂池;②改建DN500原水输水管10.5公里,DN300输水管15.7公里;③水厂改扩建工程,新增1万m3/d处理构筑物;④新建配水管网26.7公里及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7977.73万元,环保投资共计271.3万元,占总投资的3.4%。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异味产生量较少,经大气稀释扩散及绿化吸收后,呈无组织排放。

(2)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去除效率不低于60%)后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2.0mg/m3的标准要求。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为生产设备,建设单位对项目高噪声设备的降噪措施以“隔声减振”的原则,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隔声、减振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并对其基础采取减振措施。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控制设备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积极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加强取水点上游汇水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水质监测,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带,确保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及集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限值要求;

(2)进行水量监控,设置巡查人员,根据取水点情况及时调节取水,保持下游河流生态用水;

(3)定期检查、维修取水口进水闸、启闭机等设备,保证取水口设备正常运行;

(4)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为掌握水质状况及制定环保政策提供依据,以保证原水水质满足相应水质标准;

(5)加强水政及环保法规宣传教育,保护水源水质;

(6)在取水口处安装计量仪器,监控取水情况,保持下游河流生态用水;

(7)滤池反冲洗水排至废水回收水池,上清液经水泵提升至配水井内进行回用,不外排;含泥废水排至排泥池,经污泥干化池处理后,该环节产生的泥水废水排入回水池,进行回用。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自来水生产过程中,沉淀池排泥水以及滤池反冲洗水进入污泥干化池,此过程中会产生污泥交由双江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用于绿化覆土。

(2)项目运营期会产生废包装物,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品站。

(3)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4)水质化验过程中会产生化验废液以及一次性实验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工作人员巡视原水输水管线时应严禁高声喧哗,严禁烟火,严禁打猎、围捕鸟类。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