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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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湾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勐勐镇、忙糯乡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 | 根据工程现状,湾河水库灌区以湾河水库、藤子窝林水库、幸福水库、相关河道天然径流水为水源,主要以地形分布为界,分为北灌片与南灌片。其中:北灌片包括南骂河灌面(北干渠灌面1)、章外灌面(北干渠灌面2)、根很1号大沟灌面、根很2号大沟灌面、红土大沟灌面、雀梨树大沟灌面、菠萝嘎大沟灌面、幸福灌面;南灌片包括南干渠灌面、富王灌面、南亢灌面、藤子林水库灌面。 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根很2号大沟取水坝进行拆除重建;对菠萝嘎大沟取水坝进行修复改造;对7条输水干渠(管)(湾河水库北干渠、湾河水库南干渠、幸福水库北干渠、幸福水库南干渠、藤子窝林水库总干管、藤子窝林水库北干管、藤子窝林水库东干管)和7条输水支渠(根很1号大沟、根很2号大沟、菠萝嘎大沟、雀梨树大沟、红土大沟、富王支管、南亢大沟))进行修复改造,其中修复渠道4.3km,改造渠道20.5km,渠道改管道13.3km,渠道清淤19.2km;新建渡槽4座、管桥4座;增设电磁流量计12套、智能水表12套、取水闸31套、节制闸30套、巴歇尔水位计33套;新建施工临时道路2.16km。 工程设计施工工期12个月,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3684.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措施费127.52万元,占总投资的3.46%。 |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混凝土拌和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根据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量小,间断且短时间排放的特点,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采用加水稀释调节、沉淀回用的处理方式。每台班末的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排放进入沉淀桶,静置沉淀到下一台班末,沉淀时间在6h以上,处理后的废水经稀释后用于混凝土拌和系统用水,或周围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淤泥堆积淋滤水 淤泥晾晒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淋滤水,采取在淤泥堆放区周边设置截水沟及小型沉淀池,淋滤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是场地周边绿化洒水。 (3)生活污水 施工营地采用化粪池处理工艺处理,共计7套。化粪池按照标准图集号为02S701中的标准砖砌化粪池,停留时间均大于24h。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1植物植被保护措施 (1)要综合考虑区域的植被覆盖情况,合理进行工程用地布置,以减少对区域植被的破坏。工程布置要尽量减少高质量植被区域的占用,以保持区域的生物生产力,同时避开恢复力较差的植被,以避免后期植被恢复措施难以实施或者实施的效果较差。 (2)施工过程中优化工程布置,减少临时占地,临时占地尽量按现有设计,占用工程周边弃耕地、稀树灌木草丛等,避免占用保存较好的群落片段,如常绿阔叶林片段。尽量避让和减少占用生态公益林。项目占地区应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管道工程区表土在场区内沿线具备堆存条件的区域分段就近堆放,以备回填。对无需剥离的表土也加以原地保护,严禁机械车辆随意碾压。 (3)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和地表开挖宽度,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及时将开挖面回填绿化,严禁将渠道和管线开挖弃土等直接倒入水体中。避免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 (4)加强宣传教育和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影响。工程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让施工人员明确知道生物多样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破坏生物多样性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加强施工监理,规范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随意破坏植被或进行施工占地;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施工营地,设置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严禁进入保护区内部。 (6)严禁乱砍滥伐,减少工程施工对植被和植物的影响。 (7)加强防火宣传,预防森林火灾。在工程建设期,应加强防护,如在施工区、临时居住区及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开展巡回检查、做好消防队伍及设施的建设工作等,以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在项目施工期严格管理,避免可能引起林火的施工作业,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8)对于工程施工产生的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造成的水污染和噪声以及栖息环境被破坏的重点保护动物,要禁止捕捉,买卖和食用,噪声要达标,且工程废水和生活污水要达标排放。 (9)针对调查到金荞麦Fagopyrum dibotrys,共有37株(丛),分布于5个区域,其中3处17株,不在施工占地范围内,施工前应进行圈地保护;其余2处20株在修复渠道渠边,金荞麦靠近修复渠道,临近工程作业范围,若不加以保护,工程建设对其将造成较大影响,考虑实际情况,在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前提下,建议通过实施迁地移栽降低对野生植株的影响,同步开展种质资源收集、种苗繁育及野外移植的方式进行保护。 (10)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超计划毁坏植物和植被,保护植物的生境条件,注意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 (11)对工程临时性占用的耕地、林地等,按照国家相关土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结合水土保持措施、景观规划设计,开展各施工区域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措施,对施工临时占地应尽量恢复原有植被结构,选择速生的乡土树种合理配置人工群落予以恢复并加强抚育。 2.2陆栖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1)对项目划定占用范围以外的生境,尽量保持原状,不得人为破坏,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 (2)评价区中的有林地是动物的重要小生境,一定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施工中要杜绝对溪流水体的污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在加强水域质量监测的同时,要求施工建设单位或个人及时发现、上报污染源,预防和减少机械用油、施工耗材、生活污水对水体的污染。此外,对施工、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科学处理。 (3)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对野生动物个体及栖息生境造成不必要的破坏,具体如下: 1)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一定要交给林业和草原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对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因砍伐树木)一定要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树上;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蛋一定要交林草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2)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禁止捕捉保护动物,在距离工程区较近的淮河岸边、天然林地等动物的重要生境地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评价区施工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4)评价区记录到重要野生动物6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种,包括红原鸡、白鹇、普通鵟、红隼4种鸟类,兽类豹猫1种;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种,包括鸟类猪獾1种。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监测,如发现成群的保护动物,应临时停止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采取明确的奖惩措施,严禁施工人员不按规定时段施工及猎捕保护动物的行为。 2.3水生态保护措施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做好生产生活废污水、固体废弃物等的收集处理,采取各种声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严格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体污染。 本工程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时段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大量土方开挖、临时堆存、回填及弃方调运等施工活动势必会破坏地表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在雨季较为集中,因此工程施工的土方开挖回填应尽量避开雨季或大风天气,无法避开的,要切实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各单项工程施工要做好土方运移过程中的防护工作,贯彻先拦后挖、先挡后堆的原则,施工水保临时措施先行。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在水土流失预测的基础上,针对本工程施工建设活动引起水土流失的特点和造成危害的程度,采取适当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把水土保持各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合理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形成完整、科学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针对水生生物繁殖期避让的原则,避开评价区域鱼类的繁殖期,不进行高强度的施工,禁止污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建设单位需加大水生生物养护和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水生生物保护制度,强化管理。积极配合当地环保、渔政机构严厉打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尤其是施工方应该加强自我宣传,坚决贯彻执行云南省关于渔业资源保护和国家水生珍稀濒危动物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 2.4生态影响补偿措施 工程建设要永久性和临时性占用一部分耕地、林地等,使这些资源受到损失,因此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土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工程占用的有林地,在下阶段设计应进一步优化,减少影响面积,在工程建设前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35号令,2015年3月31日)和公益林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林地使用手续审批,需取得公益林及林地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并根据国家关于林地补偿相关规定,业主向地方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用于异地造林和养护。 (2)耕地补偿 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建设单位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2.5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为减免工程施工造成不利的影响,工程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占地面积,把破坏程度降至最低。在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的施工区施工,在保障建设的前提下,施工过程中尽量少占用自然生态系统。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的施工区域行进,避免在施工区内随意行进,对植被和植物资源造成破坏,引起局部地表裸露。施工临时占地区应控制占地,能不占用的尽量不占用。对施工区边坡较陡的区域,采取相应的工程防护措施,防止水流冲刷导致的植物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破坏。在输水隧洞设计、施工道路设计过程中做到生态优先,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占用。 3.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①开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此避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又方便施工; ②严格控制作业面,避免超越线位作业导致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③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将工程废渣随便乱扔乱放,不得随意扩大堆渣范围及破坏周围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④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任意行驶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4.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和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影响。工程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让施工人员明确知道生物多样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破坏生物多样性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加强施工监理,规范施工。在最近施工点设置环境保护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3)严禁乱砍滥伐,减少工程施工对植被和植物的影响。 (4)加强防火宣传,预防森林火灾。在工程建设期,应加强防护,如在施工区、临时居住区及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开展巡回检查、做好消防队伍及设施的建设工作等,以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在项目施工期严格管理,避免可能引起林火的施工作业,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5.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保护措施 (1)施工中优化工程占地,把对植被和植物资源的影响降至最低; (2)施工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频繁期、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宣传; (3)植被恢复树种选择白花羊蹄甲、红木荷、车桑子、白茅等乡土物种,禁用外来物种; (4)取消2条临时施工道路(9#、10#)及1处临时施工场地(5#)的建设,后续堆料要求,本次环评建议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下堆放于现有机耕路及湾河水库管理站房范围内; (5)项目评价区内调查到评价区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种,即金荞麦Fagopyrum dibotrys,共有37株(丛),分布于5个区域,其中3处17株,位于南汀河热带雨林区,但均不在施工占地范围内,施工前应进行圈地保护。 6.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明确施工扬尘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中,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 (2)施工现场要做到:必须围挡作业、必须定时清扫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裸土、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3)对邻近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修复渠道:下章外、班壳科、阿佤寨、南骂河村散户、同化村帮富组、富王村散户)施工段,施工现场采用不低于2.5m的彩钢瓦围挡,封闭施工,并加快进度,缩短施工期。 (4)施工场地实时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散料密闭运输、土石方和散料堆放场、裸露地面进行临时覆盖;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配置保洁人员;定期清扫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大风天;完工后及时清场、加强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效率30%~80%,围挡施工的扬尘消减率约30%,采取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粉尘无特殊污染物,影响是间歇性的、短时的,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停止,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带来长期影响。 (5)施工机械废气属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加之项目区施工范围相对较大,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地面风速也较大,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6)交通扬尘控制措施: 1)成立公路养护、维修、清扫专业队伍,及时清除路面洒落物体和浮土,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 2)严禁车辆超载,提倡遮盖运输; 3)配置洒水车在无雨日进行洒水降尘,每天洒水次数应不低于2次。 7.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 (2)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工序,优化施工方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若确需这两个时间段施工的,应到相应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声;早晚施工不大声喧哗,建筑物资轻拿轻放,并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 (5)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6)对临近环境保护目标(下章外、班壳科、阿佤寨、南骂河村散户、同化村帮富组、富王村散户)段施工现场采用不低于2.5m的彩钢瓦围挡,封闭施工。 (7)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居民点(下章外、班壳科、阿佤寨、南骂河村散户、同化村帮富组、富王村散户)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 (8)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噪声污染。 (9)施工进行到渠道两侧声环境保护目标(下章外、班壳科、阿佤寨、南骂河村散户、同化村帮富组、富王村散户)周围时,要注意对敏感点的保护,避免长时间不间断强噪声施工,考虑周围敏感点需要,调整施工时间。 8.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土石方 本工程实施方案阶段产生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不产生永久弃渣、不设弃渣场。本工程通过优化土石方平衡,最大限度利用开挖土方,开挖土方100%回填利用,不设置弃渣场,避免了弃渣场占地和对地面的扰动及弃渣造成的巨大水土流失,有利于水土流失防治,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2)生活垃圾 施工区生活垃圾收集后可依托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最终送往附近的城镇垃圾收集点。 (3)建筑垃圾 工程结束后,拆除施工临建设施将产生建筑垃圾,应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场所堆存。对施工营区必须清理平整,并用生石灰等进行消毒,做好整个场区的迹地恢复工作。 9.水土保持措施 环评阶段项目还未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动工前办理水土保持手续。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