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临沧晶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4-01-26 15:5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27次 字体:【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经审查,我局对临沧晶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作出审批决定,同意临沧晶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00MACTP8564B)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2024126—2027127。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83-2165088(传真)。邮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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