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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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永德共享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 | 永德凌伟储能有限公司 | 云南建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本次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新建2回220kV出线π接220kV登统线。π接点位于220kV登统线N11塔及N12塔,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其中,小勐统光伏侧0.74km(单回路架设段为0.262km,双回路架设段为0.478km);登科变侧0.824km(单回路架设段为0.346km,双回路架设段为0.478km)。 本项目总投资802.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的3.80%。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设计阶段必须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规划临时施工场地,严格选择施工附属设施的布置位置,避开长势较好的自然植被,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优化布置,减少占地。 (2)各临时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设施,并进行恢复原貌或恢复原使用功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架空线路土石方开挖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 (4)架空线路通过林区采用高塔跨越方式,不砍伐通道,只砍伐放线通道及塔基范围内的较高树木。线路在跨越林区时,考虑所跨越的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并在此基础上保留4.5m的空间距离。工程施工前,对需要砍伐的林木须办理林业砍伐手续。 (5)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减少新增临时占地。 (6)架空线路经密林区时,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牵张技术,减少植被破坏。 (7)严格落实动植物、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按相关部门要求对施工临时占地、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和恢复等措施,降低和缓解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采取抑尘措施,包括规范料堆和渣土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 (2)对于线路沿线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时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草皮铺装或者遮盖; (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施工单位应合理布置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5)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夜间禁止施工。 (6)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7)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4、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租用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自带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施工单位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生产废水,特别要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3)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养护及施工工具清洗等,输电线路每个塔基产生建筑施工废水量较少,经废水沉淀池(每个塔基施工区设置一个1m3的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4)对于混凝土养护,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5)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最大程度地减少雨季水力侵蚀;如无法完全避开雨季,则采取临时挡护和覆盖的措施。施工工序要安排科学、合理,土建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 (6)采用苫布对开挖的土方及沙石料等施工材料进行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的发生,堆料场等按照水土保持要求采取拦挡、护坡、截排水、沉淀池等措施。 (7)不得在河流汇水区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禁止将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产生的废渣和建筑垃圾弃入附近水体。 (8)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设立施工机械漏油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漏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收集后妥善处置。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为避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项目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处于可控状态。 (2)本项目施工土石方挖方总量约1200m3,回填总量约1200m3,无弃方产生。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或植被恢复,严禁就地倾倒压占塔基征地范围外植被或顺坡溜弃。 (3)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收集后送附近村庄/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禁止在施工现场随意丢弃。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施工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铺设彩条布、草垫或棕垫,防止施工活动破坏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将多余砂石料、混凝土残渣等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和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并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和迹地恢复。 (7)施工结束后再次全面清理可能残留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面做好迹地清理和恢复。 (8)拆除的废旧铁塔、杆塔基础等电气设备破碎处理后应由物资部门及时清运回收。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应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设计阶段线路在选址设计时已经尽可能的避开了环境保护目标,设计本项目双回段导线最小对地高度为21m,本项目单回段导线最小对地高度为23m。在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要求的同时,通过距离衰减,减缓电磁环境影响。 ②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③在设备订货时要求导线、母线、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④建设单位应在线路铁塔醒目位置张贴警示和电磁防护标志,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⑤加强电气设备和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3、声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正常运行时基本无噪声,仅在下雨或大雾时会产生连续性电磁性噪声,但其噪声以中低频为主,其源强较小,可以忽略不计,对环境背景噪声影响不大。根据以往监测资料分析,输电线路正式运行后,在晴好天气情况下人耳在220kV线路下听不出输电线路的运行噪声,线路运行噪声贡献值很小,环境噪声基本与背景噪声相同。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行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在常规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旧绝缘子、金具等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
2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环境监测站实验楼建设项目 |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和顺路22号 |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实验室总建筑面积为852.889m2。项目为利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监测站原有业务用房改造作为环境监测实验用房,一层为利用除卫生间外其他区域进行整层改造,二层仅使用东部区域进行改造,西部仍作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办公业务用房。另外于项目区空地处新建1栋四层环境监测站实验楼,利用其中的一、二层进行实验用房建设,其他区域作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办公室及本项目实验数据审核、监测报告编制等实验业务用房。 |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地面、进出施工现场的路面应尽量硬化处理,并做到每天定时洒水,在晴天大风季节加大洒水力度,视情况增加每次洒水量,每天洒水次数不少于5次; (2)施工工地尽量实行蓝色彩钢板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围挡采用硬质材料制作,如彩钢围挡、PVC围挡、混凝土砖墙围挡等。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cm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3)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4)基础施工阶段应当做到:①必须公示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负责人信息;公示属地监管部门投诉电话;②建筑工地围挡(围墙)必须美观、整洁并100%标准化围蔽;③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其余场内道路及通道需硬化或覆盖(硬质材料);④基坑周边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土方开挖区域,应使用湿作业法取土并洒水降尘;⑤非作业区裸露土体100%覆盖或绿化;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100%覆盖或袋装化处理;建筑材料和施工器械必须码放整齐;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及场地施工用水,用水量比较小。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镇康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固定设备安装减震装置,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强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使用;加强施工期间的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对保护目标造成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收集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②生活垃圾依托项目拟建地现有的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收集至周边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统一处置; ③项目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或周边绿化覆土,无弃方产生。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酸性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经各楼层排气管道输送至新建生态环境监测站房实验楼房4楼楼顶设置的1套废气吸收塔(采用“碱液喷淋”工艺,管道风量为2000m3/h,排气筒(DA001)的离地高度20m)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有机废气:原业务用房与新建生态环境监测站房实验楼房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经新建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楼房4楼楼顶的废气1套活性炭吸附箱(管道风量为2000m3/h,排气筒(DA002)的离地高度20m)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实验室后端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最终进入镇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等一起汇入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最终进入镇康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的非正常运转造成设备噪声增大; ③墙体隔声; ④风机设置减振垫、风管设软连接,对设备进行有效的减振、隔声处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破碎玻璃、一般废包装品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废培养基收集并用压力锅进行灭菌灭活处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纯水设备更换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厂家回收,打印废纸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弃一次性手套、口罩等一次性用品收集并用压力锅进行灭菌灭活处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高效空气过滤器废滤芯由厂家更换回收。报废、失效、过期化学试剂、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实验室废试剂包装、中和沉淀池残渣、废紫外灯管、喷淋塔沉渣、特殊水样废水等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1间,9m2),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
3 | 凤庆县米线加工厂建设项目 |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滇红生态产业园区内(现为云南凤庆产业园区) | 凤庆仟和食品有限公司 |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云南凤庆产业园区内已建设的2栋连通的标准厂房作为生产用房和办公室,本次项目主要为利用该厂房进行改造,并按米线生产工艺对厂房进行功能分区,配套建设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和其他环保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m2,建筑面积为1296.06m2;不新增占地。
|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②施工建筑材料定点堆放,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并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 ③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施工后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④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建设的共用化粪池进行处理,施工废水设置2个250L废水收集桶进行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设备应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尽量避免高噪设备同时运转;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12时至14时,22点至早6点禁止施工; ③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可控噪声,严禁车辆进出项目区时鸣笛等; ④物料运输安排在白天,途经村庄和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项目本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修建过程中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均回填,项目无废弃土方产生。 ②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分类收集,待施工结束后,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由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部分委托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清理至园区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 ④项目生产设备拆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约0.1t,收集后全部外售废品收购站。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米脱包粉尘:大米脱包投料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 ②异味:米线在蒸煮、废米线暂存、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运行等过程均会产生异味,污染物为NH3、H2S和恶臭气体。米线日产日销,暂存量很少,米渣和碎米线及时清理,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各污水处理池均密闭,恶臭排放量较少,异味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淘米、沥米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建设的共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凤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项目自设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凤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择合格技术成熟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 ②合理布置厂房内各高噪声机械设备,尽可能布置于车间中部和南部,远离门窗和居民点,同时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高噪声设备尽量避开午休(12:00~14:00)时间段使用。 ③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降噪措施;车间厂房建筑材料尽可能选择降噪好的材料。 ④定期维护、保养生产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产生设备不正常运转造成的高噪声现象。 ⑤在项目区内设置绿化带,形成绿化屏障等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大米脱包废包装袋、产品包装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废米线、大米糠皮经桶收集后交由周边养殖户回收用作饲料;大米内砂石废料经垃圾桶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园区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
4 | 凤庆县凤山镇卫生院扩容项目 |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庆甸路稻香小区 | 凤庆县凤山镇卫生院 | 云南璟恒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834.94m2,总建筑面积8400m2。项目规划设置93张床位,牙椅2张。项目根据2024年4月9日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县城医疗资源整合方案》的通知(凤发办〔2024〕8号,附件5),为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县城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将凤庆县妇幼保健院搬迁至凤庆县中医医院医技楼,凤庆县凤山镇卫生院全面启用凤庆县妇幼保健院原业务用房,主要为将凤庆县凤山镇卫生院现有的所有科室医疗设备及办公生活区整体搬迁至凤庆县妇幼保健院原业务用房,凤庆县凤山镇卫生院现有的业务用房资产权属仍归凤山镇卫生院所有,后期将综合楼租借给凤庆县群团联盟用作办公用房,其余建筑暂时闲置,待后期医院需新增业务后作为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区。本次搬迁后,凤山镇卫生院科室结构不变,病床规模数量不变,卫生院服务范围不变。项目搬迁后,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附属用房、食堂、辅助用房、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区等,另外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及环保工程等设施。 |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②事故池施工建筑材料定点堆放,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并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 ③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施工后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④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现有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事故池施工废水设置2个250L废水收集桶进行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设备应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尽量避免高噪设备同时运转;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12时至14时,22点至早6点禁止施工;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项目事故池建设过程土石方用于回填、绿化区覆土,无需外运。 ②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分类收集,待施工结束后,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由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部分委托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理至项目区垃圾箱,与医院日常生活垃圾一并清运至项目区最近的生活垃圾清运点。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停车场汽车尾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经空气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②卫生院消毒异味经大气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中药熬煮异味经大气扩散; ④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医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存放,并及时清运,异味较小; ⑤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废气经排气扇引至房间外呈无组织排放; ⑥污水处理站异味经大气扩散,喷洒除臭剂对环境影响较小。医疗废物每2天清运一次,可减少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气体产生。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加盖封闭措施,地上部分进行绿化,周围种植绿化植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排出项目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检验、化验器皿清洗废水(第一道清洗废水除外)经专用桶收集后采用漂白粉消毒及酸碱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再进入项目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凤庆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声源较大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 ②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③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器等措施; ④医院内粘贴禁止喧哗、车辆禁止鸣笛等标识牌,减少医院交通噪声和人流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职工生活垃圾、急诊、门诊病人生活垃圾、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项目区垃圾箱后清运至离项目区最近的生活垃圾清运点。中药药渣经垃圾桶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食堂泔水、食堂隔油池及抽油烟机油污桶装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泥应经过消毒处理,由资质单位进行收运处置;污泥清掏前需按照 GB 18466 要求进行监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由专人清运至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存放,委托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和处置,医疗垃圾暂时贮存间应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其中(人体组织、器官)病理性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时间最长不能超过48h,能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