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03月26日向我局提出了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酒之乡”白酒基酒智慧化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的规定,同意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酒之乡”白酒基酒智慧化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关决定详见附件。
附件: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酒之乡”白酒基酒智慧化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表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9日
附件:
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酒之乡”白酒基酒智慧化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表
一、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 ||||||||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三级分类 | |||||
工业排污口 | 工矿企业排污口 | 工业企业排污口 | ||||||
入河排污口名称 | 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酒之乡”白酒基酒智慧化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 | |||||||
入河排污口编码 | JB-530922-0008-GY-06 | |||||||
设置类型 | £新设 R改设 £扩大 | |||||||
二、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 ||||||||
责任主体1名称: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详细地址 | 注册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草皮街社区新苑小区10栋 生产经营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毛家村社区小渡口6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9225798297145 | |||||||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 姓名:杨开迅 联系电话:13988386668 | |||||||
行业类别 | C1512白酒制造 | |||||||
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编号 | 尚未申请 | |||||||
厂界污水排放口坐标 | 经度:100.161626º 纬度:24.463208º | |||||||
是否位于产业园区 | R是(园区名称: 云南云县产业园区 ) £否 | |||||||
是否位于化工园区 | £是(园区名称: ) £否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
责任主体2名称:云南司岗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详细地址 |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毛家村社区小渡口6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900MA6NBU5E7R | |||||||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 姓名:董升浩 联系电话:13888807510 | |||||||
行业类别 | C1519其他酒制造 | |||||||
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编号 | 尚未申请 | |||||||
厂界污水排放口坐标 | 经度:100.161626º 纬度:24.463208º | |||||||
是否位于产业园区 | R是(园区名称: 云南云县产业园区 ) £否 | |||||||
是否位于化工园区 | £是(园区名称: ) R否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无 | ||||||||
三、排污口设置基本信息 | ||||||||
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 所在行政区域: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毛家村社区小渡口6号 | |||||||
排入水体名称:罗闸河 | ||||||||
排污口与排入水体关系:右岸 | ||||||||
污水去向:罗闸河 | ||||||||
所在流域:西南诸河(澜沧江流域) | ||||||||
经度:100.153008º 纬度:24.463233º | ||||||||
污水排放方式 | R连续 £间歇 | 入河 方式 | £明渠 R管道 £泵站 £涵闸 £箱涵 £其他:_______ | |||||
是否共用 | R是 £否 | |||||||
入河排污口截面信息 | DN500 | |||||||
是否属于规模以上排污口 | 否 | |||||||
四、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mg/L) | 全年 | 特殊时段 (12月至次年04月) | |||||
污水排放量(万t/a) | 污染物排放量(t/a) | 污水日排放量(t/d) | 污染物日排放量(t/d) | |||||
责任主体1: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CODcr | 100 | 2.83 | 2.83 | 94.22 | 0.0094 | |||
NH3-N | 10 | 0.28 | 0.00093 | |||||
TN | 20 | 0.57 | 0.0019 | |||||
TP | 1 | 0.028 | 0.00009 | |||||
悬浮物 | 50 | 1.41 | 0.0047 | |||||
BOD5 | 30 | 0.85 | 0.0028 | |||||
pH(无量纲) | 6~9 | / | / | |||||
色度(稀释倍数) | 40 | / | / | |||||
责任主体2:云南司岗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CODcr | 100 | 1.84 | 1.84 | 61.49 | 0.0061 | |||
NH3-N | 10 | 0.18 | 0.0006 | |||||
TN | 20 | 0.37 | 0.0012 | |||||
TP | 1 | 0.018 | 0.00006 | |||||
悬浮物 | 50 | 0.092 | 0.00031 | |||||
BOD5 | 30 | 0.55 | 0.0018 | |||||
pH(无量纲) | 6~9 | / | / | |||||
色度(稀释倍数) | 40 | / | / | |||||
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HJ1386标准要求,该入河排污口的名称、编码、类型、排放标准、排入水功能区名称及水质保护目标、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管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应以标识牌的方式在入河排污口处信息公开。 | ||||||||
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该入河排污口对应的责任主体(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司岗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排污单位有关要求,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具体包括:设置事故应急池,在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及污水管道破损的情况下,将非正常情况下的废水进行收集暂存。事故池的废水要逐步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杜绝非正常外排污染物超标废水。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备案,同时加强应急演练,避免风险事故发生。 | ||||||||
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带来的不利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及使用过程中应当采取监测、巡查、预警等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包括: (一)项目应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制度,确保尾水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27631-2011)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要求。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放,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二)项目应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启用已有的流量监测设施,同时开展日常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三)建立自行监测制度。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HJ1387—202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相关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并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督管理。 | ||||||||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是在满足污染排放要求基础上,应符合相关部门对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等问题的保护措施要求。二是因项目隶属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环水体〔2020〕71号)和《长江经济带云南省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云环发〔2021〕21 号)关于“对入驻企业较少,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工业污水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园区,园区污水可就近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要求,待云县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建项目建成投运后,项目应优先选择将生产废水就近依托云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纳管评估可行、与污水处理厂签订协议和预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修改单4.5要求)。三是如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方式发生变化,入河排污口不再使用的,责任主体应当自行拆除或者关闭入河排污口,并自拆除或者关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注销决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