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1501000
临沧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临沧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省司法厅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政策;结合实际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与普法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治宣传工作。
(三)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四)负责统筹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发展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九)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管理、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临沧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二是全面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宪法、遵法守法”主题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加大宪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四是全面加强律师工作。推进律师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
化建设,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思路,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
化建设,加强交流合作,提升竞争力。
五是加快公证、司法鉴定工作发展。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证机构、人员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活力。
六是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七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行政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1、部门内设机构: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5]129号文件,市司法局共有9个内设科室:纪委(纪检监察室)、政治处(警务处)、办公室、法治宣传科(临沧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公证工作科、律师工作科(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办公室)、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司法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包括强戒所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司法局机关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强戒所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07,875,554.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988,180.48元,占总收入的57.47%,比上年同期增加158.98%;上级补助收入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00%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加0.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加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加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加0.00%;其他收入45,887,374.25元,占总收入的42.54%,比上年同期增加29,273.09%;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包含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司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3,857,680.12元。其中:基本支出8,315,849.06元,占总支出的24.58%,比上年同期增加41.44%;项目支出25,541,831.06元,占总支出的75.43%,比上年同期增加36.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加0.0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人员调入工资增加及包含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15,849.0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44%,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工资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在职人员年人均公用经费17,537.15元(含车辆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有人员调入,追加经费;人员支出增加是由于人员调入及工资增长。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司法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41,831.0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4%,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启动,经费支出项目加大了。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启动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89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32,034,60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主要用于司法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需会议费、印刷费、出差费、普法宣传、劳务费、业务培训费及新增办公设备设备购置等支出;二是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启动产生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988,180.48元,占总收入的57.47%,比上年同期增加158.98%,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包含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基础设施项目中央资金经费。
临沧市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26,384.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34%。比上年同期减少111.97%.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安排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9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比上年同期减少93.12%.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204类公共安全支出9,803,3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2%,比上年同期减少137.7%。主要用于一是司法部门基本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司法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需会议费、印刷费、出差费、普法宣传、劳务费、业务培训费及新增办公设备及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支出;三是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启动产生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82,79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比上年同期增加25.3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74,21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比上年同期增加37.11%.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 440,1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比上年同期增加29.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司法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3,437.33元,完成预算的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023.33元,完成预算的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14.00元,完成预算的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次数,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也是严格控制。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0,340.24元,下降2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811.24元,下降1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529.00元,下降61.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次数,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也是严格控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23.33元,占84.34%;公务接待费支出13,414.00元,占15.67%。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0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23.3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0.00%,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023.3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8%.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14.00元,比上年同期下61.62% 。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3,4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8%,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司法上下级之间、各州市之间开展因工作相互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司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司法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2,380.3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4%,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人员调入,增加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所需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费、电话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司法部门资产总额91,232,864.04元,其中,流动资产74,995,531.50元,固定资产5,481,206.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756,125.84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041,637.53元, 其中固定资产本年新增195,205.7元,减少236,16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236,16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1,232,864.04 | 74,995,531.50 | 5,481,206.70 | 961,594.00 | 4,519,612.70 | 10,756,125.8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138.9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138.9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