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1401000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执行。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临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化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紧紧围绕市委“六个关键词”、不断强化“七种思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贡献应有之力。一是强化政治思维,提升学习贯彻能力;二是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三是强化战略思维,“两个纲要”深入实施;四是强化服务思维,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强化法治思维,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六是强化共治思维,构建社会共治氛围;七是强化制度思维,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老干科、综合督查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市场和消费环境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产品抽检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科、标准化科、知识产权管理科。设有机关党委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2个党委;设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和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个派出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有3个下属单位,分别是:临沧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投诉举报中心、临沧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但都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3个所属单位统一纳入我单位编报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86人,其中:公务员7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01人。其中:公务员8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7人(离休0人,退休77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85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6.78万元,占总收入的96.58%;其他收入97.55万元,占总收入的3.42%。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7.72万元,增长6.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2.78万元,增长6.27%;其他收入增加14.94万元,增长18.0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划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人员6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预算包含对下补助经费专项资金100万元;三是原因是高新区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1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82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2.55万元,占总支出的78.40%;项目支出609.63万元,占总支出的21.60%。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6.73万元,增长6.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69万元,增长3.49%;项目支出增加92.04万元,增长17.7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划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人员6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预算包含对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2.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63.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9.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9.6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食品安全监管补助项目经费12.31万元,主要用于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完成食品抽检9000批次、食用农产品3000批次,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总监和质量管理员培训,提升企业质量内部控制管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提高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监管频次,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零”事故。
市场监管执法专项经费25.6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强化市场监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办案专业化建设,全面增强对市场秩序的控制力,深化监管方法和手段创新,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
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经费10.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统筹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有因检查和合规性检查,进一步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理,切实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
质量基础与安全监管项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好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质量基础专项工作和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开展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综合类、化工类、农资类、机电类、妇女类、学生和儿童用品类、建材类、重要工业品、有机产品等进行监督抽查;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引导全社会树立质量意识等工作。
市场监管综合专项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好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知识产权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开展工业产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等行政许可事项,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经营主体年报宣传等工作相关支出。
2023年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打击走私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95.3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2024年要接受省级和国家级验收。
市场监管专项资金353.63万元,主要用于全面统筹经营主体倍增培育工作,认真落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关要求,强化政策精准扶持,推动个体工商户合理增长,以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行动为重点,做精做强“名特优新”,做实“个转企”,到2025年全市“个转企”完成总量达5053户。建设星级监管所20所以上,逐步配新配齐基层执法装备,建立市县应急指挥中心,实现监管信息上下通畅、运转及时高效,逐步实现市场监管现代化目标要求,加强市场安全监管。
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经费25.6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岗位需求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管理好长期聘用编外工作人员,并按月兑现相关劳务费用。
市级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补助经费5.8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临沧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基本工作经费补助办法》要求,结合对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的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以上等次的市级两新组织党组织给予基本工作经费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补助。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0.98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按规定用于“贷免扶补”服务补助、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6.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8%。与上年相比增加162.77万元,增长6.27%,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划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人员6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预算包含对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5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2%,完成年初预算的95.92%。主要用于开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各专项业务经费。其中:知识产权宏观管理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88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400.53万元、市场主体管理支出35万元、市场秩序执法支出37.82万元、药品事务支出10.16万元、 质量安全监管支出2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24.66万元、事业运行116.19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59.73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划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7%,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支付工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3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86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98万元、 死亡抚恤支出54.9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3.1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6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完成年初预算的88.92%.主要用在部门的在职在编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40.49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职工退休,住房保障(类)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万元,决算为21.82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8万元,下降8.70%。减少的原因是其减少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决算为21.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3万元,下降8.37%。减少原因是结合车辆修理等因素,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6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2%,完成年初预算的45.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8.07%。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8万元,下降8.70%。减少的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决算为2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比上年同期减少1.93万元,同比下降8.37%,减少原因是结合车辆修理等因素,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3%,比上年同期减少0.15万元,同比下降18.07%,减少的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4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督查调研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0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49.09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32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16.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93万元,固定资产480.13万元(净值),无形资产41.13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和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3.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4.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偿划转)2423.10平方米,账面原值776.13万元。出租房屋100平方米,账面原值14.3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5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2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21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