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防止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和污染环境,现对2025年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点予以公示。
经筛选,确定45家药品零售药店作为2025年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点(名单见附件)。定点回收点分布在临沧市七县一区,将承担起家庭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工作。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定期清理家庭药箱,将过期失效药品送至就近的定点回收点。在送交时,请配合回收点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各定点回收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柜储存,并定期将回收的药品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列入本次定点回收点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
特此通告。
附件:2025年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