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各经营主体应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为积极推动临沧市经营主体(备案主体)依法依规完成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在临沧市辖区注册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以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二、备案途径及方式
(一)线上备案:备案主体可通过工商联络员或者电子营业执照方式登录云南省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首页左侧“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模块(建议使用计算机设备登录,移动设备登录可能会导致该模块无法显示)进入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查询页面(在“更新/补正”标签页)进行填报。(前期已完成信息备案的,不需重复备案)。
(二)填报指导:可在各银行网点、各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窗口进行咨询,接受线上填报指导。
三、备案内容
备案主体应填写受益所有人的下列信息
(一)姓名;
(二)性别;
(三)国籍;
(四)出生日期;
(五)经常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
(六)联系方式;
(七)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八)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以及形成日期、终止日期(如有)。
存在《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填报持有股权、股份或者合伙权益的比例;
存在《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填报收益权、表决权的比例;
存在《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填报实际控制的方式。
四、免于备案情形
(一)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二)注册资本(出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且股东、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的备案主体,如果不存在股东、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对其实际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也不存在通过股权、合伙权益以外的方式对其实施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的情形,可在系统中勾选承诺书后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五、法律责任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备案主体未按照规定办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的,依照企业登记管理有关行政法规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现备案主体备案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责令备案主体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咨询电话
全国统一受益所有人备案咨询电话:021-58899966
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咨询电话:0883-2166830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83-2154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