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沧市2026年“五一”、端午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日期:2026-05-06 10:35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79次 字体:【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外出旅游、家庭聚餐、亲友宴请、网购订餐及端午节庆食品消费集中,食品安全风险增大。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一、严守选购关口,坚决做到理性安全消费


广大群众选购节日食品、生鲜食材、端午粽子、咸鸭蛋、时令特产等食品时,务必选择正规商超、农贸市场、持证便利店、官方合规电商平台,坚决不购买路边流动摊贩、无证游商售卖的来源不明食品。选购预包装食品、端午节庆食品时,仔细查验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无胀袋漏气,认真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标识及配料信息,坚决不购买、不食用“三无”、过期、变质、标识不全食品。

二、规范家庭加工,恪守科学烹饪食用准则

家庭烹制节日聚餐食材时,严格落实生熟分开要求,生熟食材刀具、砧板、容器分类使用,避免交叉污染。畜禽肉类、海鲜水产、蛋类食材必须烧熟煮透,杜绝生食、半生食食用习惯;不随意凉拌高风险食材,不多种混杂加工不明食材。端午食用粽子应彻底加热后食用,肠胃虚弱、老人、儿童及慢病人群适量食用,不宜暴饮暴食;剩余饭菜、隔夜熟食及时冷藏储存,常温存放不超过2小时,再次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熟透,坚决不吃变质、变味、存放过久的剩余食品。

三、严控集体聚餐,全面筑牢群体安全防线

学校托幼机构、机关单位、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医院及旅游景区等各类集体食堂,婚丧嫁娶、亲友聚会、节庆宴席、团建聚餐等群体性活动,严禁加工制作、采购食用不明野生菌、来历不明野味、三无散装酒及高风险生冷食品。聚餐组织者、食堂负责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材采购查验、索证索票、清洗加工、餐具消毒、防蝇防尘防鼠等全流程管理,严控凉菜生食、隔顿剩菜上桌,坚决防范节假日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规范经营行为,压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商户、网络餐饮外卖商家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食材采购进货关,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严禁采购加工销售过期变质、三无假冒、来源不明及辨识不清的高风险食品。网络外卖经营单位要确保实体经营资质齐全、后厨卫生达标,出餐规范使用“食安封签”,做好餐品保温密封。各类餐饮单位要规范食材加工操作流程,有效使用“三防”设施,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全力保障节假日群众就餐消费安全。

五、谨慎外出就餐及网络订餐,提升自我防护意识

群众外出就餐优先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落实明厨亮灶的正规餐饮门店,不去无证小摊、路边占道临时摊点就餐。就餐时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合理点餐、厉行节约,慎食生冷凉菜、生食海鲜、自制泡酒等高风险菜品。选择网络订餐时,优先选择距离近、资质全、口碑正规的商家,收到餐品后检查食安封签是否完好,尽快食用,不食用超时存放、包装破损、有异味的外卖食品。

六、牢记应急处置常识,把握最佳就医时机

食用食品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乏力等不适症状,可在清醒状态下简易催吐,并立即就医,切勿自行服药掩盖病情;就诊时主动告知食用食物史,便于精准救治。

广大群众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无证经营、售卖三无过期食品、加工不明野生菌、餐饮卫生不达标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可随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共同筑牢“五一”、端午节假日食品安全防护防线,守护自身和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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