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 2024 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市级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3-05 13:10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235次 字体:【

临市双监办〔2024〕2 号

各县、自治县、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4〕2 号)要求,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 27 家成员单位联合编制了 81 项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 22 个抽查领域、26个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现将《 2024 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 域市级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和《 2024 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见附  1 2)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2024 年度督查检查事项和年度综合考评事项 以及营商环境评价事项,市级各成员单位和各县( 区)要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明确主管领导和牵头科(股) 室,切实把 2024 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 统筹编制县(区) 部门抽查计划和联合抽查计划

各县(区) 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 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本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区域 双随机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避免制定的抽查计划得 不到有效落实。县( 区)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由各县 (区)联席办汇总,并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前上报市级联席会议办 公室,由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双随机”抽查检查程序

(一)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各县 (区)和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覆盖本辖区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根据  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  ”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 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 分别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  空。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  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要将本单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  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建立在协  同监管平台,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为开展部门“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二)认真制定抽查方案 。市、县( 区)两级相关部门要按照 “ 一计划一方案”的要求,根据抽查计划和联合抽查计划时间接点, 认真制定抽查工作方案。一个科(股)室涉及多项抽查计划的 ,可 合并为一个工作方案。市、县( 区)两级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加 强与省级、市级相关部门的请示衔接,按照联合抽查计划,主动协 调配合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 项、抽查时间、抽查流程、结果处理等内容。

(三)全面按时完成抽查计划 。市、县( 区)两级部门抽查计 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要科学兼顾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时间安排,有 序组织实施抽查,并于 2024 年 10 月底前完成各项监管计划任务和完成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严格审核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坚决 防止重复抽查;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县( 区)要根据抽查方 案,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依托协同 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 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抽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 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 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 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 ,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 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应当 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或标记异常状态情形的, 要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异常状 态,不得以口头教育等代替;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防止 一抽了之、 一查了之,查而不处、查而不罚”等情况发生。 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 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 的原则,抽查检查 部门应当在当次抽查任务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 过协同监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县(区) 两级部门抽查 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在本级相关网站向社会进行。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杨琳

联系电话:2153898

邮箱:57125438@qq.com

 

附件:1.《 2024 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

         2.《2024 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 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24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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