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临沧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一是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贯穿于战略谋划、政策制定、执法监督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是重点明确。对照“十四五”时期临沧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重点任务,结合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工作安排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一体化推进法治临沧、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协同推进。
2.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年内制定发布备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封签工作指引》(临市监规〔2025〕 1号),我局现有作为主要实施部门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到期换证考试3人次,新证申请考试1人次,到龄退休注销执法证件6人次,现有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80人,均为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修订《临沧市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定》等123项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我局《党组工作规则》《行政议事决策规则》等,明确法制机构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工作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监督工作,出具案件(法制)审核意见书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1份,确保决策的专业性和合法性。二是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部门权责清单、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决策部署和改革等事项,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我局现有法律职业资格在编人员3人,公职律师2人。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已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共51份。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涉企法治环境。一是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自查自评2024年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3559卷,不合格1卷(已完成整改);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市司法局抽查评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案卷232卷,均无不合格案卷。二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专班,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紧盯“两违四乱”工作,公开举报电话、邮箱,排查并报送问题5个(均已完成整改),核实处理举报线索3条(经核实,均为举报经营户的违法行为,未涉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内容,已告知可通过相应渠道进行举报)。三是聚焦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坚持“一视同仁”,推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及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累计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44份,常态化开展增量、存量政策措施文件审查218件。四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约束与修复机制。建立完善“两单两库”,已入库检查对象43万余户、执法人员6826名;统筹建立完善“两单两库两计划”,调整完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共132类182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共42个抽查领域77个抽查事项;强化失信惩戒,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9531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68户;优化信用修复服务,线上办理信用修复9240户,855户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9户提前终止行政处罚公示。五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2025年统筹制定市、县(区)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56项、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28项,较2024年分别减少26.76%、74.07%;制定发布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81项、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17项,实施涉企行政检查重点检查、“无事不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等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扫码入企”“企业安静期”等要求,涉企行政检查中无相关投诉举报,没有被各级政府点名通报批评情况。六是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共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4件,出具假药认定意见书共13份(涉及物品174个)。我局三名同志被聘请为临沧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一名同志被聘请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特邀监察官助理。七是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直接适用上级部门制定的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共79项)、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适用规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遵循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年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适用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制度处理案件84件,适用从轻减轻处罚案件628件。
5.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通过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按行政复议建议书要求开展整改落实并如期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召开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复议培训会议,邀请市司法局一名同志就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培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37名执法人员参训。年内,我局被行政复议2件,无被纠错案件;没有被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持续完善“12315”“12345”双号并行机制,深入开展12315效能评估评价,提高投诉举报处置效率,深化投诉举报数据分析运用,加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力度,扩大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持续提升ODR企业覆盖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办理市场监管领域信访事项。年内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件4231件,共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6.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党政同责,年内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听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1次、修订完善制度3项,全市5300余名干部有效包保3.66万户食品生产经营者;48项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临沧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出台施行;加力推进“食安康”专项行动,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063户,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打造“阳光食堂”45家、“放心配餐”企业5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5%。建立健全风险监测体系,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8%,完成食品抽检7485批次。投放野生菌防控短信20万条、发布预警公告27期、宣传视频40余部,实现952个行政村(社区)应急广播全覆盖。与德宏州开展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应急演练红蓝对抗,应急处变能力得到提升。二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的治理体系。健全“两品一械”风险会商机制,召开会商会议11次,消除风险隐患380个;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270批次、化妆品快检14批次,全部合格。上报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4480份。查办“两品一械”案件217件、协查跨省线索9条、移送公安部门案件23件、线索5条。持续推进孟定清水河口岸增设药材进口口岸申报工作。筹建佤药标准研究工作专班,积极争取复方滇鸡血藤膏及其原药材滇鸡血藤质量标准提升省级科技项目立项,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监管。开展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成品油、消防产品等安全整治,查办案件63件。完成加装电梯智能阻止系统610台套,其中电梯智慧监管系统140台套,电梯智慧监管迈出新步伐。完成考核巡查组反馈的3个问题整改销号,累计摸排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生产销售企业981家,符合采集要求并推送总局平台审查通过率100%。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一是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不够深入。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研究不够深,细化落实有差距。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上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不够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二是对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不够系统全面。因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不全面和深度不足,难以适应复杂执法需求的,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依据模糊,影响执法效能。三是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因执法行为、文书制作和卷宗归档不够规范,案件质量不够高,执法文书说理性不强等原因,不同程度存在案卷评查不合格、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等法律风险。
2.原因分析:一是投诉举报处理耗费精力较多。投诉举报件快速增长,职业索赔认定难,引发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耗费大量的行政资源。二是执法人员“一少二老”明显。市场监管工作监管领域宽、专业技术性强、安全风险责任大,监管力量不足、人少事多、年龄结构老化的矛盾较为突出。三是能力短板明显。业务能力与新形势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市场监管服务与监管能力不平衡的矛盾日趋明显,亟待充实监管队伍力量和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部门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情况
(一)强化研究部署。先后召开党组会3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干部职工大会8次,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并安排下步工作1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建设,把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营造依法治理、崇德向善、文明守法的良好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综合素质。
(二)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事协调机构设在法规科,负责市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日常工作,督促指导机关各科室按“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普法宣传及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规定。强化党
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
水平,认真撰写并按要求提交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四)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定局机关《2025年度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培训计划》,采用集中学与自学、线上学与线下学和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专题学法、以案代训、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等,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0余期,参加省级及以上调训47人次;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市场监管业务技能测试闭卷考试,成绩水平均为良好及以上;开展2025年“市场监管大讲堂”每月1讲活动,由局领导、机构负责人主讲,以讲促学、以学促讲、学讲相长,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以高质量执法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五)完成职能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按照年度普法日历要求,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按要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报送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完成率100%;于2025年10月31日,采取集中观看庭审视频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年内,我局收到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已按时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没有发生行政执法工作被省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纠错情况,没有被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听证案件,没有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和评查不合格案卷,没有被执行积案,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决定书,未发生执法人员被追责问责情况。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理念,把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贯穿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落实行政案件一把手出庭应诉和参加复议听证制度,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监管为民”为核心理念,紧扣“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的新要求,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深度融合。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市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加大法治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市场监管法治队伍。
(三)强化执法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综合利用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等监督作用,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大力整治“两违四乱”(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