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22 15:02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61 字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原则

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创作编、审、签、发以及所属网站、政务新媒体、客户端等平台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二、“三审三校”制度流程

“三审”:信息发布员一审,信息审核员二审,单位分管领导三审。

“三校”:信息发布员一校,信息审核员二校,单位分管领导三校。

三、“三审三校”具体要求

(一)信息员发布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信息审核员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三审三校”通过后,由市局办公室负责人员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发布,并择优向市委市政府、省市场监管局推荐报送。

四、“三审三校”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市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统一管理要求。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内部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三)严格审核内容。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发布,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

(四)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五)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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