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1601000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局机关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市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及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人事代理工作。
7.负责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市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市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和政策,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担国家公务员分类、录用、流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政府部门奖励工作,审核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直机关公务员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限额审核控制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任免干部的有关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10.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负责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1.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订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2.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拟订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5.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下属单位主要职责:
临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1.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2.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管理和招用工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3.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职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4.具体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使用未依法取得国家实行就业准入资格人员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5.负责对市级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专项监察,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6.具体负责对跨县或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进行监察、查处;
7.具体负责指导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
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对仲裁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和评聘工作;
2.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就重大或者疑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
4.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5.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重大问题;
6.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情况统计报表和综合分析工作;
7.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等;
8.负责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临沧市考试中心
1.负责临沧考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2.负责各开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的组织监督和检查;
3.负责临沧考区组织的人事考试试卷的接送、保管、保密工作;
4.负责处理人事考试考务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及时反馈考试考务情况;
6.负责考务人员考前培训工作。
临沧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
临沧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为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热情、周到地做好军转干部培训、接待服务工作,不断增强超前、创新的经营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资产的最佳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稳增长大局,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着力稳就业、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防风险、促和谐,统筹推进人社行业扶贫和人社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制定出台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制度、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召开全市就业扶贫现场推进会,强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充分利用沪滇扶贫协作对口援助机制,加强区域性劳务协作,组织人社系统代表团赴上海市崇明区对接劳务协作工作,召开上海市崇明与云南临沧劳务协作工作座谈会、临沧市与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就业扶贫工作座谈会,挂牌成立了云南省临沧市驻沪就业服务工作站、上海市崇明区驻滇就业服务工作站、中国远洋海运集团转移就业工作站,与上海市崇明区和中远海运集团建立了转移就业劳务协作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组织化转移就业工作机制,鼓励支持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务输出。积极开展“一县一品”劳务品牌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临沧市乡村公共服务岗管理暂行办法》,利用沪滇劳务协作资金,开发了一批扶贫工作信息员、公路养护员、治安巡逻员、文化辅导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专门就地安置无法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增加贫困家庭工资性收入。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与昆明中远海运工程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挂牌设立了“临沧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和“云南省红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积极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2018、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1632.66万元,实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确保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3.加强人社行业扶贫监督检查。以部门行业扶贫工作大督查、健康扶贫督查以及人社部门专项督查为抓手,切实加强人社行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4.深入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和落实帮扶责任,主动参与挂钩村脱贫攻坚,派出人力、抽出精力、挤出财力,积极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
5.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年内向上争取到位中央、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险转移支付资金17.6978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7.653亿元的100.2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局机关、临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临沧市考试中心、临沧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临沧市仲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7名,工勤编制5名,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劳动保障监察支队)5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考试中心、军转培训中心、仲裁院)8名,实有在职人员73人(其中:工勤6人),离退休18人,(退休人员中代管干部1名,固定护理人员离休1名,2018年退休人员17人,退休人员工资归入社保局发放,财政原渠道发放部分工资),遗属生活补助人员2人,公务车辆编制1辆,实有公务车辆1辆 。
人员变动情况:2018年初在职人员75人,离退休人员16人。1月退休人员去世1人,1月退休1人,2月由双江县公安局调入公务员1人,5月退休1人,11月退休1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73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7人,退休人员17人工资归入社保局发放。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24581784.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42964.29元,占总收入的70.96%;其他收入7138819.98元,占总收入的29.04%。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4374.57元,主要原因为减少预算项目及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8年度支出合计21058071.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247339.29元,其他资金支出1810732.17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0939.29元,占总支出的68.96%;项目支出6573132.17元,占总支出的31.04%。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889019.46元,主要原因2018年在职、离退休人员调资,综合考评奖金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各项保险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人员调动、退休增加相关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本级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20939.29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889019.46元,主要原因2018年在职、离退休人员调资,综合考评奖金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各项保险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人员调动、退休增加相关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55897.67元,占基本支出的87.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65041.62元,占基本支出的12.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本级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73132.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97073.87元,主要原因是转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至银行存款账户;转沪滇合作对口支援项目经费、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央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春节慰问费至市就业局;2018年增加政府特殊津贴支出等使项目支出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7339.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0%。与上年对比增加4788519.46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离退休人员调资;综合考评奖金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各项保险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人员调动、退休增加相关公用经费;转农民工工资应急准备金至银行存款账户;转沪滇合作对口支援项目经费、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央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春节慰问费至市就业局;2018年增加政府特殊津贴支出等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开展公务员录用笔试、面试,事业单位录用招考笔试,政府特殊津贴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1743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离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费用支出、死亡抚恤等基本支出,人社综合业务支出、信息化建设及农民工工资运行周转金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5612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交缴。;
4.农林水(类)支出134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主要用于财政拨入的沪滇合作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划拨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按规定使用;
5.住房保障(类)支出729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元,支出决算51569.95元,完成预算的7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278.95元,完成预算的9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91,元,完成预算的60.7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搞好接待的基础上,从严控制费用,节约开支,压缩公务接待的次数规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058.26元,增长10.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68.74元,下降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27元,增长35.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到我市督查调研增多使公务接待支出增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278.95元,占52.90%;公务接待费支出24291元,占47.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78.9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278.9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应急通信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29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2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人次122人。主要用于主要是接待省、地州到我市调研、交流、指导、督查工作人员和县区工作人员到市级汇报、反映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973.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823.1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13556189.69元,其中,流动资产6237641.12元,固定资产6036736.5元,无形资产2608274元,累计摊销1326461.9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12312.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31066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3354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无形资产 | 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556189.69 | 6237641.12 | 6036736.5 | 324600 | 724000 | 4988136.5 | 2608274 | 1326461.93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9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4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