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沧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法治化、规范化推进雷电防御工作。
《办法》共6章40条,明确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求市、县(区)政府将雷电防御纳入发展规划,并通过细化气象、住建、交通等12个部门的监管职责,构建全链条雷电灾害防御和监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办法》探索建立跨区域雷电灾害防御协作机制,与周边相关州市共同建立雷电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统一雷电灾害预报预警标准,并开展联合执法,有效解决边际地区雷电监测预警“盲区”问题,实现区域间防御工作的“共商共建共享共防”。同时鼓励社会主体建设预警系统,通过政府、部门、社会三方合力,构建严密的雷电防御网络。
《办法》的出台,将推动我市构建起监测预警精准、防范措施严密、监管责任明晰的雷电灾害防御体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吕文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