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07-17 15:43 作者:农村社会事业与乡村建设促进科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179次 字体:【


2025年7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到双江自治县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核实验收,经查阅相关整改材料,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双江自治县烟草种植专业合作社上报2023年收购农膜310吨,实际仅收购266吨。

二、核实情况

一是验收组到双江自治县烟草种植专业合作社查阅2024年地膜使用回收台账,地膜使用量和回收量记录详实,台账管理规范,地膜回收数量与地膜生产企业(回收企业)支付的补助资金一致。二是验收组到双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查阅相关整改材料,整改相关材料齐全。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到双江自治县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问题核实,开展指导教育3次。二是指导双江自治县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按照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双江分公司制发的《双江自治县2024年烟用废弃地膜回收实施方案》开展回收,按验收合格面积据实建立台账,2024年合作社烟膜使用处置数据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农膜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耕备耕期间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做好农膜处置、数据统计工作。双江自治县2025年印发《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农膜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乡(镇)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按季度据实填报农膜处置情况,全县建立了农膜使用处置情况统计机制,农膜数据统计工作得到加强。

四、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临办通〔2025〕23号)》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7日,10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883-2153450。



2025年7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