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针对当前农垦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合力不足、政策法规研究不到位、工作统筹协调差距大等问题,着力在深化农垦改革、依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上下功夫、花力气、求成效。
以组建临沧农垦集团为重点,深化推进农垦改革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推进城乡及垦区一体化协调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农垦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农垦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和重点任务安排;充分利用市农垦局编印的《农垦改革政策文件汇编》,深入研究并严格执行党中央、省级农垦改革政策法规文件,确保改革方向不偏、路径清晰、措施精准。
市农垦局承担牵头抓总的主责,市国资委履行国资国企改革的责任,市级有关部门履行好行业职责,各相关县履行属地改革主体责任,杜绝“等靠要”思想,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生产稳定。厘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等确权登记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各类产权证书按时办结。建立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以维护垦区职工群众利益为核心,依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严格落实“清资产、清资源、清合同、清人员”工作要求,资产、资源清查由乡村产业集团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合同、人员清查由市农垦局联合各相关县政府及农场公司完成,精准摸清人员结构、土地承包经营等情况,并适时动态更新,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依据。
由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牵头,联合市农垦局,全面梳理垦区承包关系,统一承包权责,坚持退休退地,明确退一宗、移交一宗,将后续甲方统一界定为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市农垦集团)二级公司或指定部门,杜绝“名义退出、实际继续承包”问题和各县承包政策不一致问题,保障职工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由市财政局、市农垦局协同各相关县政府,全面梳理农垦改革各类欠费明细,形成欠费清单。各相关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土地整治项目农场收益分配政策,土地整治开发收益优先用于农场解决社保欠费等历史债务。推进占补平衡指标出让,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和耿马县组成工作组,对接文山州及省自然资源厅,推动占补指标出让,出让收益优先用于解决养老保险欠费等问题。对具备一次性化解条件的欠费问题,统筹资金一次性解决,为改革腾出空间。
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联合市农垦局、各相关县政府组建工作组,对垦区土地等争议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力争在今年的上半年优先解决四排山和勐省农场、双江农场的土地争议问题,其他能解决的立即制定措施推动解决,暂无法解决的做好备案搁置。抢抓土地征收前的有利时机,主动协调化解争议,避免征收后因利益问题增加协调难度。
由市农垦局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相关县政府,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摸清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站稳人民立场,认真研究国家的政策,根据国有土地这一属性和相关规定依法分类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以建设现代农业大产业为目标,构建农垦现代产业体系
涉及临沧垦区5个农场的所有产业项目引进和基地开发、特色园区经济建设,以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作为主导或合作方,严格限制非农化项目,各相关县不得再单独、无序引进其他主体,确保资源整合、规范发展。
积极探索“乡村产业发展集团(农垦集团)+产业公司+农场基地+垦区职工群众”的发展模式,县政府、乡村产业发展集团(农垦集团)、农场要共同研究完善承包土地价格、退休退地制度机制,推动土地等资源向集团集中,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
结合垦区资源禀赋,高标准建设天然橡胶、茶叶、咖啡、坚果、水果、蔬菜等种植基地,统一规划产业布局,推广良种良法和立体种植模式,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竞争力。率先在沧源县勐省农场推进产业规范化运营。
坚持市场化导向,全面盘活垦区土地、闲置资产资源,探索土地资本化运作,变“沉睡资源”为“发展资本”,为改革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