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农垦聚焦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构建适应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运行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经营管理机制的目标要求,制发进一步加强农场企业农业经营管理通知,突出做好土地管理利用、土地承包租赁、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四篇文章”,推动农场企业增效、职工群众增收。
做实农场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文章。以规范和加强农场企业国有土地利用管理为核心,全面落实国有土地利用管理有关规定,织密扎牢制度“笼子”,严防随意调拨、划转农场企业国有土地、将土地划转至其他平台公司或用于非对称抵押融资等现象发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农场企业国有土地严格按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保护用地等分类管理,禁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农用地优先保障粮食、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建设用地使用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按程序审批。坚决守住垦区耕地保护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落实天然橡胶保护区管理政策和特种胶生产管理“六统一”技术要点,严禁保护区内橡胶园地非胶化。
做实农场企业国有土地承包租赁文章。实行“职工承包+社会租赁”双轨并行模式,土地由农场企业统一规划使用,在职职工可优先承包经营,农场户籍及长期在农场企业从事农业生产人员,视资源利用和产业发展状况进行租赁,剩余土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租赁对象要求具备相应农业经营条件,租金根据市场行情动态调整。实行“先交费后使用”的租赁原则,收益统一纳入农场企业预算管理。
强调农场企业在制定承包租赁方案时,应明确地类、面积、四至界限及现状说明、收费标准、缴费方式、调整机制、承包租赁期限、补偿原则、交接程序及违约责任等。承包租赁须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农场企业应结合区域农业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明确主导产业和优势品种,种植经济林木的,合同中须明确期满后的处置方式。职工实行“退休退地”政策,其他社会租赁人员按合同约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职工承包租赁的土地,其户籍在农场务农的子女可优先承租。
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土地资源、私自流转土地或林木资源、恶意拖欠承包租赁费等行为,农场企业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对历史遗留的“面积过大、期限过长、收费过低”及自垦自营土地等问题,依法依规组织调处、清理规范,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确保农场企业国有资产不流失。
做实农场企业“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文章。对收回的退休职工土地、终止承包租赁土地等,纳入农场企业统一经营管理。鼓励和支持农场企业整合零散土地,通过“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品牌营销、统一产品销售”等模式,提升土地规模效益和产业竞争力。
在农场企业统一管理下,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鼓励职工自主创业,完善“大农场+小主体”联动机制,通过订单农业、托管服务等多种形式,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型利益联结,形成统分协同、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
做实农场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文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转变“以租养企”的粗放经营模式。推行“一场一策”,科学合理制定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台账,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保值增值”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将国有资产转化为农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资本,同步服务国家战略与经济效益目标,与绩效薪酬相挂钩。
鼓励农场企业与国有农业企业加强合作,重点推进天然橡胶、茶叶、临沧坚果、咖啡、水果、蔬菜等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标准化种植、集约化加工和品牌化营销一体化发展,促进土地集约利用、资金高效运转、技术协同创新,全面提升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