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索引号
lcs_mzw/2025-00015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文  号
日期
2025-09-12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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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8.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重点工作概述

1.站位区域发展大局,当好“建设好美丽家园”的“主力军”

坚持富“口袋”和富“脑袋”并重、发展和团结同抓,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幸福花开”工程、“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走向现代化、共同过上好日子。全年共向上争取资金8706.6万元,超额完成706.6万元。一是认真开展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行动。全市规划建设的1005个项目,年内新增完工118个、新增完成投资1.8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9.38亿元。4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超过10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3个、20万元以上38个),边境村(不含镇康县德胜、新城两个城镇社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可达22484元,均分别高于所在县平均水平25个以上百分点,边境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不断增强,边境村人口不减反增,兴边富民、强边固防的力量不断增强。2021年以来,边境村常住人口增加1.6万人。二是高效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年内实施项目35个,完成投资4401万元。全市累计实施示范县4个、示范乡镇38个、示范村543个、示范社区20个、示范户5865户,完成投资41.85亿元。三是积极服务民贸民品企业发展。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民贸民品企业工作方式方法,获得认定民族贸易企业46户,年内争取到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1130.4万元,资金量位居全省第2位。四是全力实施民族特色村寨促旅游提升工程。实施项目23个,完成投资690万元,提前2个月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该项工作连续两年被省级认定为全省“做得好”的三个州(市)之一。

2.站位边疆稳定大局,唱好“维护好民族团结”的“主题歌”

深入实施“石榴红”工程,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年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1531场次,覆盖45.7万余名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各类学校“开学第一课”内容。深化媒体宣介,成功协办“籽籽同心,花开云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问答活动(第二季),吸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6.7万人参与,答题页点击量累计超过3400万人次,此次宣传活动既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进全国各地“寻常百姓家”,在各族群众中画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最美最大“同心圆”,又通过临沧普洱茶、滇红茶、坚果等抽奖奖品为“媒”,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介了临沧和临品。凤庆县滇红完全小学通过采取“五个坚持”举措,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成果遍地开花,工作经验做法形成调研报告获全省二等奖。二是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走深走实。深化“1122”工作思路,临沧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四以四红”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云南日报》等重要媒体相继报道。创新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在“云南网”开设“党的光辉照边疆,石榴花开艳临沧”专栏,发布“耿马餐桌上的民族‘大拼盘’”等精品视频、稿件40余篇,点击量超100万次。年内,沧源县人民武装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沧源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得到国家、省祝贺团高度肯定和评价。开展全市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质效专题业务培训,做好第十二批国家级示范区示范单位申报前期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2个集体和1名个人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三是促进“三项计划”走深走实。启动社区互嵌式发展试点建设项目1个,召开全市旅游促“三交”现场推进会,发布9条铸牢精品旅游线路,申报全国旅游促“三交”试点项目1个。圆满完成了2024年第二届“幸福边境杯”沧源青少年足球邀请赛活动,来自相关州市共52支足球队参加了比赛,有效促进了各地各族青少年广泛深入交往交流交融。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进节庆活动,通过以举办第二届临沧百侨会、沧源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摸你黑”狂欢节、中缅边交会、中缅“阿数瑟”山歌会等节会活动为桥梁和纽带,唱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五个认同”的时代乐章。四是推动“枝繁干壮”工程走深走实。努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讲好“班洪抗英”“班老回归”“滇缅铁路”“傣族让坝、佤族让山”“佤族汉族是一家,九老九代不丢伴”等发生在临沧的爱国主义故事,实施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14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边境村18至60周岁未通晓国家通用语言的少数民族群众及时清零。圆满完成国家民委“道中华”边疆行之“曼行国道·219”采访团到访活动,推动7家媒体联动共创短视频26条,浏览量超过200万,沉浸式讲述了“五个共同”临沧故事,掀起了一波临沧优秀传统文化热潮。在《今日民族》“云岭石榴红·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专栏策划登。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即:行政审批科(办公室)、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科,市民族团结进步服务中心。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末公务人员编制数22人(与市委统战部统一下达未分开),单独下达事业人员编制数7人(其中:正式编3人、周转编4人),其中: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其中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经费自理人员0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离休0人,退休12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1-11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71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6.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3.39万元,下降37.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3.39万元,下降37.69%;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故收入支出减幅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71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79,占总支出的58.72%;项目支出295.81,占总支出的41.28%;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3.39万元,下降37.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59万元,下降10.35%;项目支出减少384.80万元,下降56.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故收入支出减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0.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2.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5%。(2024年度人均基本支出22.15万元/人/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9.3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8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市级民族机动金支出81.5万元,执行率40.75%,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团结保障及民族宗教相关工作经费,解决特殊困难补助和民族高中班行李补助等。

市民宗委专项工作经费42.5万元,执行率59.86%,主要用于开展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市级人员参加各类宗教政策培训经费以及其他民族宗教调研等相关工作经费开支。

宗教团体负责人专项生活补助资金23.76万元,执行率91.38%,主要用于解决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道教协会4个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21人的生活困难问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建设资金89.67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建设开支。

2024年度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58.38万元,执行率97.95%,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专项事务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6.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33.39元,降37.69%,完成年初预算的41.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故收入支出减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6.5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7%,完成年初预算的33.4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项目民族发展资金1000万元、市级民族机动金其中122万元由市级财政切块统筹使用,故导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完成年初预算差异较大。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8%,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费用基数调整,故超预算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2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退休1人,故医疗保险支出未达1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8.3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是2024年度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未安排在年初预算,故导致差异较大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5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完成年初预算的87.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退休1人,故住房保障支出未达1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元,决算为1.83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73.2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2万元,下降52.47%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部分接待费支出用省上补缴历年所欠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接待费减少,故导致“三公经费”支出较少。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决算为1.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决算为0.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03%,完成年初预算的33.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2万元,下降85.96%。减少原因是本年度部分接待费支出用省上补缴历年所欠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接待费减少,故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2万元,下降52.47%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部分接待费支出用省上补缴历年所欠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接待费减少,故导致“三公经费”支出较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0%,比上年同期减少2.02万元,同比下降85.96%,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部分接待费支出用省上补缴历年所欠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接待费减少,故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相关联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部门本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7.98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60.18万元,下降68.26%,主要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7.24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培训费1.45万元,工会经费1.92万元,福利费0.0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资产总额50.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5万元,固定资产31.4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71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6.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24年度支出合计71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79万元,占总支出的58.72%;项目支出295.81万元,占总支出的41.28%;

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市民族宗教委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4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4年度市民族宗教委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2024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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