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 李金明:让“月亮古寨”的月更圆

日期:2026-01-14 09:55 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今日临沧 浏览:108次 字体:【

日前,省委、省政府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临沧市农业农村局、临翔区忙畔街道玉龙社区居民委员会等5个集体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王峰、王益良等10人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即日起我们将推出系列报道,聚焦这些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团结奋进。今天推出《李金明:让“月亮古寨”的月更圆》。


李金明,男,佤族,中共党员,1988年11月生,现任沧源佤族自治县单甲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兼武装干事,嘎多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作为一名土生土长、身兼机关和村级双重身份的少数民族干部,他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根边疆、志在山乡,带领嘎多村各族群众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在“月亮古寨”书写了一曲曲民族团结进步的动人赞歌,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这个《阿佤人民唱新歌》的创作采风之地越开越绚烂。

推进“共守疆土”的“急先锋”。“边境线就是我们的生命线,守护边境就是守护各族群众的幸福家园!”这是李金明经常说的话,而这份坚守,深受其父亲34年守边经历的影响。2021年,在李金明带动下,全村各族群众投工投劳第一时间完成了疫情防控体系网建设,进一步树牢了各族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团结信念。他以实际行动证明,守边不是一个人的战斗,而是各族群众携手并肩的共同坚守。这条边境线,已成为凝聚民族团结、守护家园安宁的“安全纽带”。

推进“共促和谐”的“践行者”。李金明常说“民族团结是在家长里短的帮扶中,在矛盾化解的温暖里”。他创新推行“党员+N”五带治理机制,构建起“党组织带妇女、带青年、带民兵、带片区民警、带自治组织”的基层治理网络,将组织触角延伸至村寨每个角落。为了让民意有处说、矛盾有人解,他充分利用“边寨夜话”“院坝协商”等议事平台,让纠纷在火塘边化解,和睦在交流中凝聚,情感在沟通中亲近。每到夜幕降临,村民们会搬着小板凳围坐在火塘边,不分民族,不论资历,谁家有矛盾就当场说开,谁有好建议就当场提出。在他的带领下,嘎多村邻里和睦、民族团结。

推进“共同致富”的“实干家”。李金明深知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问题的“总钥匙”,要发展就得让群众的腰包鼓起来。他提出将部分水田改种高产蔬菜的想法,却遭到了村民们的质疑。面对质疑,他率先把自家最好的两亩水田当成“试验田”。通过潜心学习和不断摸索,他的试验田亩均收入比传统水稻翻了三倍。看着蔬菜换成真金白银,村民们终于动了心,纷纷找到李金明要求加入其中。他趁热打铁,牵头成立了“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联盟,积极探索“长短结合、种养互补”的发展路径,短期内种蔬菜保增收,长期种茶、种药稳根基。在他的带领下,嘎多村先后种下100亩蓝莓、360亩草果、50亩滇黄精,新建了生态黄牛养殖小区和养猪合作社,对2000亩生态茶园进行提质增效。300多户各族农户跟着他嵌入产业链,户均年增收超过4000元。依托“月亮古寨”的独特风光,他带领群众大力发展边境乡村旅游,积极打造具有丰富内涵的“农、文、红”融合旅游产品。近年来,村民们开起了佤家民宿,办起了农家菜馆。2024年,仅乡村旅游一项就带动村民增收10余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33.34万元。

推进“共建家园”的“带头人”。李金明发起“我回我家做示范”活动,广泛邀请在外工作、求学的乡亲们在节假日返乡,带领自家亲友一起整治房前屋后、参与公共区域绿美建设。他用民族团结“五用”工作法,把“一棵竹子不成棚,一户人家不成寨”等佤族民歌教给村民,让歌声在村寨里回荡。他定期组织开展评比活动,引导群众在村旁、渠旁、路旁、屋旁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成功打造了1个省级绿美村庄和6个市级绿美村庄,全村实现了从“脏乱差”到“绿美亮”的华丽转身。

从普通村干部到考取公务员后依然选择扎根边疆,李金明用10余年的坚守,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他像一颗鲜红饱满的“石榴籽”,把自己融入边疆的土地;又像一位勤劳的“园林工”,在边寨培育出枝繁叶茂的“石榴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