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临沧市农业农村局、临翔区忙畔街道玉龙社区居民委员会等5个集体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王峰、王益良等10人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即日起我们将推出系列报道,聚焦这些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团结奋进。今天推出《王峰:扎根边疆民族地区沃土 唱响共有精神家园强音》。
王峰,男,傣族,1983年生,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馆馆长、民族歌舞团团长。他长期扎根边疆文化一线,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以民族文化为媒,生动展现各民族丰富多彩的生活、坚韧不拔的精神和团结一心的风貌,积极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奏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主旋律。他主导创作的12项民族文化艺术作品,分别荣获国家级奖项12个、省级奖项24个,2023年入选为“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体人才,2025年他被授予“临沧市劳动模范”。
深入挖掘文化根脉,不断筑牢民族团结之基。他坚持以中华文化为文艺创作和展演展示的精神纽带,致力于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推动传统技艺和民族歌舞焕发新的生机。通过系统梳理散落民间、存续于集体记忆中的民族文化资源,生动展现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共建美好家园的感人故事,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正能量。他长期带领团队深入基层,积极探索“活态传承保护”民族文化的有效路径,对马鹿舞、女创拳、紧那罗舞等濒危艺术瑰宝进行抢救性挖掘和创造性转化,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从田野走向舞台、融入现代生活,成为增强各族群众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有效促进了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
着力打造艺术精品,促进民族文化交融互鉴。他秉持“小团队追求一流影响”的工作理念,创作出一批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优秀文艺作品。其中,舞蹈《傣族女创拳》获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一等奖,《涞阶恩赛·女创拳》获云南省首届原创舞蹈展演一等奖,舞蹈《嘎朵》荣获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舞蹈《我是谁》获第十七届云南省新剧目展演一等奖,《布果傣乐组合》获第二届全国民族器乐展演优秀乐种组合称号,民族舞剧《勐相耿坎·傣拳师》获省级多项大奖并成功开展全省乃至全国巡演。其创作的泼水舞曲《up耿马》全网播放量超百亿次,影响力辐射东南亚地区。他以艺术语言生动讲述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推动实现各民族群众“网络精神共鸣”,成为连接各族群众心灵的文化桥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凝聚团结奋进强大力量。他深刻认识到人才是文化传承发展的核心要素,面对演员短缺、创作停滞的困难局面,坚持以高标准推进团队建设。多年来,他走村串寨,带领团队向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学习马鹿舞、女创拳等民族艺术,挖掘抢救民族文化,反复打磨动作细节,夯实表演功底。注重发掘和培养本土文艺人才,努力打造一支充满活力,既能传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又能服务基层群众的文艺队伍。团队现有傣、佤、景颇、拉祜等多民族演艺人员35名,在他的带领下逐步成长为一支传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艺轻骑兵。团队累计荣获国家级奖项4项、省级奖项13项,作品《涞阶恩赛·女创拳》荣获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综合类金奖,《马鹿舞》《涞镣·舞刀少年》等作品获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金奖和“彩云奖”。《人民日报》刊文评价耿马文艺团队:“云南一支年轻的县级文艺队,走村串寨挖掘抢救民族文化,创作歌舞屡获大奖,还‘火’遍了傣乡,引领着当地民族服装风尚。”2022年,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文艺院团”,受到中央宣传部表彰。
坚持服务基层群众,促进人心归聚民族团结。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推动“艺术回流”,年均带队深入村寨、社区、学校、边防演出70余场次,参与群众性文艺活动140余场次,将高质量文化服务送到边境村寨、群众身边,有效增强各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形有感有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牵头策划耿马“泼水节”“青苗节”等重大节庆文化活动,创作《up耿马》《耿马的佤》《泼水舞曲》(1至6系列)等优秀歌舞作品,不仅激发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活力,更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融入血液。
坚定文化自信,绘就民族文化交流出彩篇章。他积极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向全国乃至国际舞台,先后带队参加云南春晚,赴上海演出24场次,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非遗展演8场次,应邀参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非遗里的中国·年度盛典》等重要活动,并赴马来西亚、缅甸开展文化交流慰侨演出,有效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显著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为增进民心相通、深化情感认同、推动文化相融,生动践行了维护民族团结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