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政局)
索引号
lcs_mzj/2025-00043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日期
2025-09-15
临沧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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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0001155201000

临沧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临沧市民政局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规定权限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牵头负责在管理权限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负责指导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负责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制定印发《临沧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临沧市民政局等5部门印发临沧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建立了覆盖全体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权责清晰、服务到位、可持续的照料服务体系。科学合理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农村低保分档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成色十足。以实施党建引领养老服务8个行动为抓手,开创养老服务工作新局面,建设9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5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1个老年幸福食堂、1050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25个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建成“一老一小”示范服务点40个,全市护理型床位数占比达68%,新建住宅小区规划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100%,老旧住宅小区规划配建率达67%,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100%。

(三)儿童关爱服务异彩纷呈。以实施党建引领养老服务8个行动为契机,全市建成儿童之家929个,配备乡镇级儿童督导员79名、村(居)儿童主任958名,组建“爱心妈妈”队伍385支6062人,开展关爱慰问活动593场次4228人次。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达100%。

(四)殡葬改革更深入人心。一是殡葬基础设施更完备。全市共建成使用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75个,实现所有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临翔区凤翔街道和忙畔街道合建1个、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和沙河乡合建1个)。二是殡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三是殡葬服务得到规范。四是积极推进以沧源自治县为国家重点示范县的少数民族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沧源自治县生态安葬率逐年提升,2024年达89.02%。

(五)婚姻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入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开展婚育新风宣传活动273场次14048人次,播放公益广告73余条次。全市婚姻登记处均设立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场所和婚姻家庭辅导室,8县(区)均创建公园式婚姻登记点。

(六)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积极推动实施“乡村著名行动”,加快推进乡村地名命名、设标、上图,地名信息化、地名文化、地名标示品牌建设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启动镇康县乡村地名二(三)维码路牌设置试点,完成临翔区忙畔街道青华社区打造嵌入“福彩+地名”文化元素和理念的地名文化主题示范点;完成第五轮2024年1条州市间、3条市内县级和31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七)残疾人关爱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全市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积极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点建设,新增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点6个。

(八)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17人次(未成年人49人次),有效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全年无流浪乞讨人员饿死、病死街头等情况。全市5个实体站均完成“爱心驿站”标识挂牌。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区划地名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儿童福利科、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临沧市救助管理站

2.临沧市社会福利院

3.临沧市儿童福利院

4.临沧市捐助接收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临沧市民政局(本级)

(1)临沧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2)临沧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临沧市儿童福利院;

3.临沧市社会福利院;

4.临沧市救助管理站;

5.临沧市捐助接收工作站。

纳入临沧市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51人,其中: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其中: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无其他人员。包括无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无学生人数。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3辆。超编原因:因下属单位报废车辆3辆在资产管理系统手续未完成,故出现实有车辆超编现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68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9.23万元,占总收入的99.80%;其他收入5.41万元,占总收入的0.20%。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8.04万元,增长12.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5.66万元,增长12.40%;其他收入增加2.38万元,增长78.5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乡救助工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补助资金等工作经费增加,其余变化为人员变动自然增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69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01万元,占总支出的36.63%;项目支出1707.45万元,占总支出的63.37%;本年度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4.91万元,增长11.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59万元,下降1.85%;项目支出增加303.50万元,增长21.6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民政工作需要,增加部分项目专项工作经费。其余变化为人员变动自然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7.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0.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5%。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44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7.4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项目经费16.6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不进行公开。

2.编纂地名图集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编纂地名图经费支出。

3.党建工作经费5.4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工作开展;

4.民政综合管理工作补助经费24.63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水费、电费等相关支出;

5.核对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补助资金15.3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人员工资,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补助资金19.38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和保障临沧市农业转移人口民政惠民政策工作经费补助;

7.自有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培训经费;

8.殡葬改革工作督查检查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相关支出;

9.社会救助工作经费15.12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各项社会救助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等相关支出;

10.养老服务机构运营项目经费34.24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两个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

11.工作经费9.94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不进行公开。

12.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经费339.05万元,主要用于福彩销售市场管理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13.历年职工医疗经费3.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费;

14.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751.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数据共享交换库建设、养老护理培训费、市(区)合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市精神病人福利院设备购置、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审计等支出;

15.60年代精简干部补助经费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8名60年代精简退职残弱职工生活补助;

16. 中央彩票市场调控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非法彩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工作、有奖举报等各项费用支出;

17. 敬老月慰问活动补助资金6万元,主要用于为弘扬中华民族爱老敬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大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切实开展好全国敬老月慰问活动,完成走访慰问2个养老机构,并向困难老年人发放慰问金。

18. 涉诉特困群体救助专项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涉诉特困群体救助资金支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及时救助。

19.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专项资金43.18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院聘用的9名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20.养老服务专项工作经费0.17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支出。

21.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6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不进行公开。

22.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9.51万元,主要用于在院儿童的伙食费、交通费、学习教育、医疗费等日常支出。

23.2024年实施孤儿救助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孤儿救助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24.市儿童福利院设备购置省级项目经费121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儿童福利院设施设备购置。

25.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经费

60万元,主要用于市儿童福利院厨房改造和消防隐患整改工作的支出。

26.临沧市儿童福利院专项自有资金项目经费10.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及安保人员的劳务费支出。

27.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64万元,主要用于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为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离家在外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

28.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万元,主要用于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29.接送救助人员返乡差旅费专用资金9.54万元,主要用于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离家在外临时遇困人员提供协助返乡等救助。

30.救助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1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临沧市(区)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的建设合同款的支付。

31.社会慈善捐助等工作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8.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29%。与上年相比减少182.36万元,下降11.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5%。增加的原因是因民政工作需要,增加部分项目专项工作经费。其余变化为人员变动自然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出差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增加,故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5%。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经费支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变动及部分项目经费增加,故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6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完成年初预算的95.44%,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类)支出5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完成年初预算的90.5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9万元,决算为23.35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201.4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10万元,增长107.56%。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从市级公务用车保障平台调配1辆公务车到市民政局使用,新增车辆1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决算为22.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27%,完成年初预算的214.1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51万元,增长125.48%。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从市级公务用车保障平台调配1辆公务车到市民政局使用,新增车辆1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万元,决算为0.8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3%,完成年初预算的79.8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32.56%。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9万元,支出决算为2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4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9万元,增长107.37%。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从市级公务用车保障平台调配1辆公务车到市民政局使用,新增车辆1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决算为2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10%,比上年同期增加12.51万元,同比增长125.48%,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从市级公务用车保障平台调配1辆公务车到市民政局使用,新增车辆1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万元,决算为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2%,比上年同期减少0.42万元,同比下降32.56%,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部门2024年度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活动。

(2)本部门本年度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本部门到各县(区)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殡葬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68.0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到临沧市调研、检查等发生的对口接待发生的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2.39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01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民政局资产总额7210.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13万元,固定资产4271.69万元(净值),在建工程2176.77万元,无形资产542.8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4.8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9.35万元,同比增长28.2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6.85万元,同比增长,19.49%。本年度本部门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也无出租房屋。资产总额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度支付市区合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资金在建工程增加,购入办公设备故资产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度民政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优秀。从整体绩效评价来看,我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实施的重大项目取得了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局部门支出绩效水平较高,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提升了民生保障水平,提高了社会福利水平,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55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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