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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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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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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9-15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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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各县(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市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政系统机构改革工作有序完成。根据临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顺利完成了10名公务员、1名机关工勤人员和2个事业单位29 名事业人员的划转、分流。将救灾职责,减灾委的应急救援、应急物资储备、转换和日常管理职责,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医疗救助职责,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等划出,分别交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五个部门承担,按涉改部门工作交接的要求,与接收方完成了工作交接。完成市民政局和下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制定,定职、定岗等各项改革任务,实现了公务员队伍及下属事业单位平稳过渡及调整。

(2)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效助推脱贫攻坚。落实城乡低保救助,特困人员、孤残儿童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等,将各项基本救助制度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力支持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强化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通过农村低保精准施保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至12月底,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11714户14331人,占城市人口的2.52%,农村低保对象91425户158612人,占农业人口的8.63%。二是提高城乡低保救助补助标准。提标后,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320元/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全省最高,农村低保标准为全省第四,仅次于昆明、保山、普洱,全年共支出城市低保资金6886.04万元、农村低保资金44719.88万元,充分发挥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其工作经验在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上作工作经验交流。三是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线与扶贫标准线的有效衔接,12月底,建档立卡对象与低保对象的重合数为34053户67517人,重合对象占低保对象占比为42.58%。四是落实特困人员供养补助和临时困难救助,提高特困人员供养和护理补助标准,按集中供养832元/人.月,分散供养732元/人.月的标准落实特困人员供养补助,12月底,有特困供养对象7334户7739人,共支出供养补助资金7277.1万元;临时救助35242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4822.36万元,兜住了民生底线。五是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基层经办力量建设。完成1170名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招聘工作和政策业务培训,下拨购买服务资金1701万元。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明显提升。以落实省政府、市政府10件惠民实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2019年省下达10件惠民实事任务数54个,市下达71个,已全部开工建设,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和在建养老机构215个,总床位1097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3张,215个养老服务机构全部录入“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管理;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已投入使用的47个养老院100%与医院签订医养结合协议,76所农村敬老院(含待建项目)取得法人资格登记证,登记率100%;完成符合评定条件的42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推进社会化服务改革工作。

(4)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工作进一步完善。一是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全市留守儿童13014人,困境儿童41349人,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13014份,覆盖率100%,54363人录入全国儿童系统;实施特困儿童精准救助,按集中供养1974元/人.月,分散供养1274元/人.月标准,为925名特困儿童(集中供养17人,其他908人)核发基本生活费,全年共发放基本生活费1353.11万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和“明天计划”工程,41名在校就读儿童得到10000元/人.年助学金,80名孤儿得到健康体检,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孤儿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儿童收养,全年全市共办理国内儿童收养登记54名。二是推动社工工作。全市共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共有97人,其中2019年取得持证社会工作人员23人(初级6人、中级17人),培育市、县级社工组织5个,启动投资16万元的“三区计划”,分别由社工组织在云县、凤庆、耿马、临翔等县区组织开展活动。三是做好慈善工作。全年共计接收各类慈善捐款417.15万元,衣物33967件(双),用于助学、助医、关怀慰问、向四川宜宾地震灾区捐款、脱贫攻坚等。四是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16287万元(电脑彩票12038万元,即开票384万元、中福在线视3865万元)。

(5)社会事务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一是殡葬工作稳步推进,围绕目标任务,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方案》;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1个、在建15个;积极开展“三沿六区”的墓地和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清理整治工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殡葬改革告知书等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全市火化率达38.62%,节地生态率达11.61%。二是依法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开展“寒冬送温暖”排核查和救助管理工作专项行动,做到应救尽救,全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69人次(未成年人58人次)。三是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婚姻登记档案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共补录33.54万对;组织开展全市婚姻登记人员业务培训,共89名婚姻登记员参加了培训;全市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14704对、离婚登记4933对,办理涉外结婚登记72对、离婚登记14对,办理边民结婚登记297对、离婚登记25对。四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市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为61799人次,全年发放资金3314.28万元。五是区划地名普查成果有效转化。平安边界创建和1条州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保临线268258米)、3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临耿线、永镇线、凤云线)联检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国普办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志云南临沧》卷释文53条;开展清理辖区内“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工作。

(6)城乡社区治理得到强化。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印发了《临沧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沧市关于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全市村(社区)乱、多、重挂牌的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3045块牌匾;启动了1个市级和14个县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进一步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市945个村(居)民委员会和12190个村(居)民小组已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成率100%。全市农村为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临沧市民政局机关、临沧市社会福利院、临沧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临沧市儿童福利院、临沧市救助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5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2人。32名退休人员交社保发放退休费,由原渠道列支部分退休费纳入单位支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1辆已报废,未办理资产减少程序。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563.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7.39万元,占总收入的92.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6.08万元,占总收入的7.65%。与上年同期数4511.65万元对比,减少1948.18万元,减少43.18%,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临沧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临沧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临沧军供站机构和人员划转至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到应急局3人,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及部分项目建设经费等也相应减少;局机关2019年6月份办理退休人员2人;离休人员病故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0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7元,占总支出的42.86%;项目支出1,543.73元,占总支出的57.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数4644.65万元对比,减少1943.22万元,减少41.84%,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临沧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临沧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临沧军供站机构和人员划转至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到应急局3人,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及部分项目建设经费等也相应减少;局机关2019年6月份办理退休人员2人;离休人员病故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7.7万元。与上年同期数2612.22万元对比,减少1454.52万元,减少55.68%,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临沧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临沧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临沧军供站机构和人员划转至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到应急局3人,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及部分项目建设经费等也相应减少;局机关2019年6月份办理退休人员2人;离休人员病故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7%人均基本支出20.31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3.73万元。与上年同期数2032.43万元对比,减少488.7万元,减少24.04%,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拥军优属、老龄事务、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职能划转,经费相应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3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地名普查补助经费、民政综合管理城乡低保工作经费、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其他生活救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专项业务经费、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补助支出。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经费,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标121-2009),结合临沧市民政局和临翔区民政局的实际需求,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7年10月20日经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临发改函〔2017〕39号)建设临沧市救灾物资储备库,2020年1月23日选取云南维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项目监理。2月20日签订监理合同。2月25日现场踏勘,进场开展地勘工作。目前移动光缆迁改工程已完成。该项目因新冠病毒疫情和临翔区社会福利园区规划方案调整等原因,新修订的规划方案,经市城规委专家组评审后,于2020年6月10报分管领导审核,待临沧市城规委批复后组织实施。

3、其他支出693.9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及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进一步推进我市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福利彩票工作管理运行长效机制,以建设“阳光福彩”为主题,以公开透明为核心,始终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完善制度体系,依法依规操作,安全规范运行,促进福利彩票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形象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和公益使命进一步彰显。

4、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儿童福利院机构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经费支出57.2万元。

5、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救助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94.69万元。全部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返乡救助和临时安置等救助保护支出。

6、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社会福利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2.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8%。与上年同期数4096.24万元对比,减少2183.51万元,减少53.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拥军优属、老龄事务、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职能划转,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主要用于民政系统行政事业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离退休人员保障经费、抚恤金的发放、应急包采购、救灾物资仓库租金等经费开支;

  2.卫生健康(类)支出7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经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6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局机关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15万元,支出决算为32.07万元,完成预算的84.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08万元,完成预算的76.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7.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2019年国内接待51次,377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9万元,下降2.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02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6万元,增长1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万元,下降36.7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单位严格控制接待次数、接待频率、陪同人员数量、单位对口接待、严禁上下级之间、部门和单位之间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请吃,2019年国内接待51次,377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8万元,占90.66%;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占9.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的车辆购置税。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用于救助管理站接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及日常对市内巡查(相关救助工作)所需车辆购置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大,2019年因接送外省籍的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增多,为保证对流浪乞讨人员接送返乡工作正常开展,在2019年5月购置救助专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4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殡葬改革、社会救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单位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地名普查、社会事务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民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万元,与上年40.32万元对比,增加1.18万元,增加2.9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开展脱贫攻坚、殡葬改革等工作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社会救助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969.24元,其中,流动资产2046.37元,固定资产750.36元,无形资产172.5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同期数4427.86万元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9.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60.1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5.02万元,无形资产减少3.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临沧市民政部门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5个和2个列入局机关核算的事业单位,纳入临沧市民政局机关核算的单位有临沧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临沧市家庭经济核算中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55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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