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政局)
临沧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登记临沧市微光暖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决定
日期:2025-11-14 16:13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376次 字体:【

申请人:临沧市微光暖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筹备组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事项

申请人《关于成立临沧市微光暖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临沧市微光暖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登记管理机关为临沧市民政局。

核准的业务范围

(一)社会工作专业咨询、培训、督导、策划、评估及资源链接服务;

(二)社会群体帮扶服务(含孤寡老人、孤儿、残障人士、贫困学生等特殊群体生活援助及心理辅导);

(三)公益项目策划与执行;志愿服务组织与管理;社区邻里互助与社会关爱活动;

(四)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

(五)社工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与成果推广;

(六)社会组织孵化与运营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