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优化惠民殡葬补助政策的提案》(第0504011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会,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细化安排,将办理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局领导、承办科室及经办人认真组织研究,与会办单位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协商,会同形成了答复办理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由于沧源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税源不足,地方财政收入有限,一次性安葬奖励政策难以兑付,形成拖欠数额巨大。同时,沧源县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一直以来都采用生态葬式葬法,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故奖励政策的出台,存在生态葬推进力度越大、成效越好,同级财政负担越重,将变相造成需投入殡葬领域的奖励资金过大,压缩其他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投入,反而形不成对地方工作和良好葬式葬法的肯定鼓励”。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你们所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沧源县实行的惠民殡葬补助政策,是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5〕154号)有关要求制定,所需资金由县政府全额承担,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县级财政困难,未能及时兑付应给予的安葬奖励,导致出现拖欠惠民殡葬补助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公信力,确需结合实际进行优化调整。
三、关于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关于“恳请市级对惠民殡葬补助政策就其标准、对象、范围、奖补方式重新进行研判分析,调整制定新方案,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结合县区政策支持,鼓励各县区推行节地殡葬、生态殡葬”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市民政局已将调整优化惠民殡葬补助政策列为年内殡葬事业管理重要工作事项,已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市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并就调整优化事宜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意见建议,与市财政局多次会商研究,形成初步调整优化建议并向市人民政府作了汇报。因现阶段国家和省级层面正在对《殡葬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进行修订,经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为确保我市惠民殡葬补助合法合规,要求待上级相关殡葬等政策法规正式修订出台后,再行完善制定符合上级规定且能落实可持续的临沧市惠民殡葬补助政策。
下步,市民政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分析研判,结合临沧殡葬工作实际,做好惠民殡葬补助政策调整优化各项工作,确保惠民殡葬补助政策更加精准、更可持续,切实有效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 0883—2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