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全面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市林草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林草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林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思想引领,筑牢理论根基。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党组会议重要议题,将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林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全面监督保障权力运行。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资金使用等事项纳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范围,2025年未出现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严等情况。同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招商引资、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行政行为及合同协议审查等各类涉法事务,截至2025年12月24日,为市林草局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84份,参加会议研讨10次,提供现场及电话咨询6次,确保林草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规范行政服务,加强营商环境优化。优化前置服务,加强申报指导,严格执行收文负责、限时办件。2025年,临沧市市级、县(区)级共办理林地、草地报件347件、2644.5072公顷,保障全市2236192.3575万元投资落地,减免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18705.50957万元。进入自然保护区活动审核审批共43件;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4件。采集及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审批2件;市属国有林采伐审批3件。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双公示”台账,按“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上网公示”要求,做到应归尽归、应录尽录。年内,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政许可等信息32条,入库31条。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根据《临沧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县(区)综合执法局三大队及各自然保护区管护局300余人次参加业务培训,涵盖林草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解读、执法程序规范、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林地要素保障、行政诉讼、操作实务、典型案例分析等方面,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打击林草领域违法行为的能力。二是持续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排查出196个涉林问题,已立案146件,其中,行政案件137件,已办结135件,正在办理2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件。三是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把做好行刑衔接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落实《云南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具体措施(试行)》,执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食药知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与公安机关加强在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打击违法犯罪的协作配合,规范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双向移送和查办。2025年度,全市林草局共受理各类林草行政案件50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事案件12件。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加强法治宣传。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2025年6月5日制定出台《临沧市破坏林草湿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方案》,通过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着力构建全民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格局。2025年以来,开展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册)5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0条,设立宣传板50块、预警标识牌150块。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思维不高,理论实践融合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缺乏系统性与深入性,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问题,对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重视不够,方式方法单一,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林草资源保护、权属纠纷等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
(二)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履职保障存在短板。机构改革后,原林政稽查支队撤销,职能并入行政审批科,但无专职编制。同时8县(区)原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和人员并入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为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的第三执法大队,由第三执法大队负责涉林草案件查处工作,全市共核定编制55名,目前在岗41人,空缺14人,林草执法任务日益繁重与林草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普法宣传形式单一,传播效能仍需提升。宣传仍以横幅、手册、广播等传统方式为主,对网络宣传空间挖掘不足,未有效构建“互联网+法治宣传”矩阵。相较于“云端普法”“新媒体IP打造”等创新模式,缺乏对微信、抖音等平台的运用,宣传覆盖范围有限、互动性不足,未能充分激发社会公众参与林草保护的法治意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核心内容,通过集中学习、林草干部职工大讲堂等多元形式深化学习实效,系统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把学习成果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源头、过程与结果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打造规范公正文明的林草行政执法队伍。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普法模式,通过案例解读、互动体验、主题活动等形式,将普法融入群众生产生活。着力构建“执法+普法”融合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