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琴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闲置校舍资产规范处置、动态监测和有效使用的建议》提案(第0504015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情况
根据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会议精神,市教育体育局对由本局主办和协办的委员提案进行分类梳理,印发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办理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主办件责任分解表》,明确了每一件提案办理的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和责任人。
(二)协商情况
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第05040155号提案由市教育体育局主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会办。为加快推进委员提案建议事项办理,主办、会办单位切实扛实责任,加强工作协调,制定工作措施,形成共同办理意见。
(三)调研情况
农村闲置校舍资产规范处置、动态监测和有效利用是当前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是防止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流失、实现闲置校舍资产效益最大化的基础工作。市教育体育局于2025年3月中、下旬组织各县(区)开展闲置资产清查,经清查统计,全市共有闲置学校(校点,下同)413所(个,下同),闲置校舍650栋,建筑面积13.83万平方米。
1.县(区)闲置学校情况:临翔区40所,闲置校舍61栋,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凤庆县30所,闲置校舍84栋,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云县65所,闲置校舍144栋,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永德县115所,闲置校舍153栋,建筑面积4.76万平方米;镇康县7所,闲置校舍24栋,建筑面积0.69万平方米;双江县100所,闲置校舍115栋,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耿马县13所,闲置校舍26栋,建筑面积0.64万平方米;沧源县43所,闲置校舍43栋,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
2.产生闲置的原因及数量:由于人口变化、城市进程加快和自然灾害等原因,部分边远山区学校生源逐年减少,导致部分学校自然撤并或暂停办学,少部分学校实行迁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共撤并学校361所,产生闲置校舍541栋,建筑面积10.61万平方米;暂停办学42所,产生闲置校舍85栋,建筑面积1.41万平方米;迁建学校10所,产生闲置校舍24栋,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
3.闲置校舍盘活方式。根据调研汇总,各县(区)主要通过出借、出租、调剂、共享四种方式盘活闲置校产,其中出借115所,涉及校舍175栋,建筑面积4.57万平方米;出租3所,涉及校舍5栋,建筑面积0.65万平方米;调剂85所,涉及校舍169栋,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共享210所,涉及校舍301栋,建筑面积5.41万平方米。
4.区域人口变化趋势对学校布局的影响。人口变化趋势:一是人口持续流出。全市外出务工、上学、就业人口持续增加。2015年-2024年末总人口减少15.3万人,年均减少1.7万人,预计2025年后外流趋势延续。二是城镇化率逐步提升。城镇化率年均增长约1%,2024年达39.27%,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2.92%),乡村人口从2015年的160.16万人降至2024年的133.30万人,年均减少2.98万人。三是人口自然增长低迷。临沧市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较低水平,受二孩政策效应减弱和年轻人口外流的影响,2024年为0.136‰,低于云南省(0.17‰)0.034个千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9‰)1.126个千分点。农村边远地区学校随着生源枯竭,自然撤并的概率越来越高。
5.主要问题。随着农村边远地区学校的逐步缩减,闲置校舍资产数量逐年增加,学校产权待明晰、危房等级待鉴定、D级危房待拆除、其他危房待加固以及资产盘活利用等管理问题日趋突出。
三、关于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进一步扛实责任,督促各县(区)对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规〔2021〕5号)》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管理,实现农村闲置校舍资产管理和动态监测常治长效,有效利用闲置校产。
二是摸清底数,明晰产权。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方面,通过组织第一轮排查后基本理清各县(区)乡村学校布局和闲置校舍等情况,新学年开学后将根据实际适时再组织排查,摸清相关信息变化情况,为后续规划编制打好基础。另一方面,认真落实《临沧市关于明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组织机构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明确县级主体责任,扛实部门责任,结合村情民意,加快明晰闲置校舍产权,加强闲置校产管理。
三是盘活资产,有效利用。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进一步理清413所闲置学校(点)闲置校舍管理现状,对已通过出借、出租、调剂、共享四种方式盘活学校闲置校产的合法性进行论证,督促各县(区)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4〕116号)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厘清产权归属信息,防止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加快盘活利用,依据《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旅居产业用地保障的通知》精神,结合闲置校舍产权情况,积极盘活闲置校舍资源,将闲置校舍盘活与集体公益、文旅、旅居等内容相结合,助力乡村振兴。
四是强化监管,依法处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及时报告,请求完善闲置资产处置工作顶层设计,规范处置行为。二是制定印发《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农村闲置校舍资产管理的通知》,突出闲置校舍资产的盘活、规划、实施、监管、利用等环节,指导各县(区)完善闲置校舍资产管理“一校一册”“一校一案”制度,加强对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监管,做到依法处置,依规管理,确保教育体育资源得到最佳利用。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充分考虑闲置校舍特点,妥善保护古建筑校舍,适时开展危房拆除、维修加固等工作,做到分类管理,分类处置。
感谢你们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下步工作中,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增强合力,根据临沧实际,坚持“立即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多措并举,坚决整改农村闲置校舍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农村闲置校产有效利用。持续重视、处理好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临沧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