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5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编号X3YN202405230074)凤庆县自查自验情况开展现场复核和专题分析研判,进一步分析论证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举报件内容
群众投诉反映: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因天猴高速公路施工造成周边群众房屋开裂,山体滑坡,影响房屋安全。
二、调查核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因天猴高速公路施工造成周边群众房屋开裂”问题。由凤庆县抽调干部组成政策宣传小分队,分组入户集中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争取得到26户未签订赔偿协议农户的理解支持,并开展房屋修缮加固工作。
(二)关于“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因天猴高速公路施工造成山体滑坡”问题。做好滑坡点日常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聘请专业技术力量实地开展地质安全性勘测评估。
(三)关于“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因天猴高速公路施工影响房屋安全”问题。针对未修复的两户主房(C级),结合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和实际损毁情况,提出修缮加固意见或方案,征得农户同意后实施修缮,保障农户住房安全。
以上整改措施均已按要求落实,问题完成整改。
四、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省市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方案、整改验收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20日,10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电话:0883-212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