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交通运输局)
索引号
lcs_jtysj/2025-00049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日期
2025-09-09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0504012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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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

您在临沧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提案》(第05040126号),市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收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根据目前执行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结合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际情况,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逐条进行答复。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提案中反映“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一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市、县承担部分难以到位,部分超龄路段得不到及时维修,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农村公路队伍中专业人员不足,缺乏先进养护设备,影响公路养护质量;三是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不强,遮挡视野,超载超限运输现象突出,存在错车困难、晴通雨阻等现象”。

我市属山岭重丘区,农村公路在建设时由于受地形地貌、资金限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路段建设时只能按最低标准建设,致使部分农村公路在建成后投入使用过程确实有委员所提现象存在,部分沿线人民群众出行行车舒适感相对较差,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片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委员所提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提案》提得非常好,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有利于提高公路的服务水平,提升沿线人民群众出行行车舒适性,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助于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议适当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标准,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常态、规范、安全发展”。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临沧市根据部、省有关要求,于2020年12月10日制定印发《临沧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临政办发〔2020〕113号),一是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即“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县级人民政府为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二是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标准,即养护工程按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全额由省级筹集;日常养护资金按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的标准由省、市、县三级分别按40%、20%、40%的比例承担。根据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对补助政策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后续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适时调整补助标准。

2017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7号),意见中提出了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等资金均由财政系统统一拨付,即养护体制改革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统一到县(区)财政后,由县(区)交通运输局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职责范围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情况申请拨付使用资金。

2020年,我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管理养护资金按新的标准执行,至2025年全市已共向省级争取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6.2783亿元。由于市、县两级财力困难,“三保”压力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一方面是省级补助养护资金无法及时足额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另一方面是市、县无法足额配套应承担的日常养护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导致部分路段一定程度存在养护不到位的情况。2025年我们仍将持续加强向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汇报,加强同市财政、县(区)人民政府的对接沟通,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的同时,争取市、县两级足额配套日常养护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二)关于“保持全市基层道路养护工作队伍的稳定,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村公路养护队伍整体素质和管路养路护路的技能”。近年来,为提升全市农村公路养护队伍整体素质和管路养路护路的技能,我们积极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公路养护培训体系。一是积极参加交通院校和培训机构不定期组织的线上集中培训课程,培训课程都由行业内专家和技术骨干授课,内容涵盖路基、路面、桥涵、边坡的病害识别、处置,风险隐患识别、防控、整治、日常养护等方面的内容。二是利用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的线上平台,组织学习农村公路养护在线课程,以增强养护队伍的综合素质与技能。三是利用“交通大讲堂”“执法大练兵”等形式开展系统内部职工业务技能培训,有效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四是为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效率和质量,目前农村公路采用自动化的路面检测设备,能够快速准确地检测出路面病害,为养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关于“立足实际,建立行之有效的养护长效机制和行政执法机制,强化农村公路规范化监督,严厉查处超载超限行为”。为持续深化养护改革,落实养护管理责任。一是建立了由县(区)长为总路长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工作机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对农村公路进行管理,目前农村公路共设县、乡、村三级路长近1000人,设置“路长制”公示牌2310块,覆盖率为100%。二是制定“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通过“法约结合”的方式促进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当前全市所有建制村(社区)已全部完成“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的制定。三是市、县、乡三级配备农村公路执法管理人员共200余人,建立了“市、县执法,乡村协管”的管理体系,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不断改革,农村公路路政案件2023年实现零的突破,2024年办理42起,2025年截至6月已办理15起,农村公路沿线占路堆放、违规开口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治理水平。

感谢您对临沧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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