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缔伟等4位代表:
你们在临沧市第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争取将永德至镇康高速公路项目纳入省级“十五五”互联互通规划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第0053号),已交由市交通运输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帮助争取将永德至镇康高速公路项目纳入省级“十五五”互联互通规划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规划科具体办等相关要求,迅速组织建议答复工作。
经深入研究分析认为:永德至镇康高速公路属《云南省公路网规划》S55云龙—镇康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临沧南伞口岸和大理州的重要通道,能够更好地加强长江经济带和中缅经济走廊的联动,发挥大理作为国家物流枢纽的作用,使云南成为两大经济带联系的枢纽和支点,弥补滇西地区交通基础建设滞后的短板。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带动沿线经济发展、旅游资源开发,更好支撑国防运输、边境维稳,保障国家安全,对促进滇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沿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5年5月9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到省交通运输厅汇报关于临沧市拟申请纳入云南省“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相关事宜。省交通运输厅答复:2023年1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文件明确云南省是12个重点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省份之一,原则上不得新建地方高速公路项目;2024年2月23日,云南省发改委印发《云南省新增政府投资项目管控工作专班关于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4〕156号),文件明确各级要素保障部门要严格管控暂缓项目建设用地、用林等各类要素指标审批;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导向,“十五五”期间全省建设高速公路控制在10条左右(含续建项目)。同时,省级将取消“互联互通”工程2000万元/公里的补助政策。
二、关于建议所提意见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帮助争取将永德至镇康高速公路项目纳入省级“十五五”互联互通规划,我们的意见是:省级将取消互联互通2000万元/公里的补助政策。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受国家和省级政策影响,省级要素保障部门不予受理林草、水保等前期报件的审查和审批,项目前期工作无法推进。
下步工作中,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跟进国家和省级政策导向,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尽可能争取项目列入省级“十五五”规划盘子,待省级补助资金政策明晰后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