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索引号
lcs_gxhzs/2025-00011
发布机构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文  号
日期
2025-09-12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浏览:673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7501000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工作部署。

(二)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的改革发展。

(三)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四)指导县以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组织、规划、协调、建设和服务,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全系统经营联合与合作。

(五)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本级社有资产,维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六)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七)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八)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九)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推进年度重要指标完成。完成市政府下达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202万元,完成下达150万元任务的135%。全面推进2024年省供销社下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新建县级农资企业1个,县域农资配送中心1个,提升改造薄弱基层社5个,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28 个,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2万亩次,2024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资、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4.71亿元,同比增长3.10%;实现利润总额657.53万元,同比增长202.99%,较去年同期减亏1295.99万元;资产总计12.01亿元,同比增长16.80%;上缴税费286.62万元,同比增长121.76%。

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统筹指导,持续大力推进市、县供销合作社形成上下联动、因地制宜、扎实有序推进改革的良好局面。2024年经报市政府同意,制定下发《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作出部署。年初印发《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及2024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重点安排部署,及时将工作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工作的调研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2024年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金融惠农、电商支农、销售助农等方面加深合作,为进一步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金融支持。

)着力增强社有企业实力。紧紧围绕社有企业发展这一核心,着力推进企业集团化发展,统筹推进市级供销集团组建工作,加大对未组建供销集团县供销社指导力度,进一步理顺、规范市供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服务指导双江县、镇康县供销社组建供销集团公司,云县供销社成立云县御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凤庆县供销社成立凤庆县品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凤庆农合联商贸有限公司,耿马县供销社成立耿马清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组建全资、控股企业44户,组建临翔、云县、凤庆、耿马、沧源、镇康、双江7个县级供销集团,社有企业员工达600余人,全资、控股社有企业资产总额超10亿元。临翔、云县、凤庆、耿马、沧源社有企业为全市709家学校食堂、50个单位及耿马县部分抵边联防所配送生鲜食材,服务20余万人,全年完成配送销售收入2.5亿元。

)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谋划建设。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制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成立3个招商引资工作组,与云县、耿马县供销社联合引进企业2家、产业项目2个。围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食用菌产业等加大项目培育和申报,积极主动承接和实施涉农项目。做好省、市两会期间找项目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9个项目进入省供销社项目库,1个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获得12.6万专项资金。临翔区大牲畜交易市场已建成并于2月28日正式开市交易。临翔区计划总投资5.9亿元占地105亩粮食仓储物流园区目前已完成投资约5.6亿元,项目计划于今年4月投入使用;计划总投资1.2亿元占地22亩临沧数字物流中心项目目前已完成约6440万投资建设;计划总投资1.2亿元占地22亩临沧数字物流中心项目目前已完成约9000万投资建设,项目计划于今年5月建设完成。

)加强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流通服务强县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省社确定的凤庆县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培育工作。凤庆县供销合作社与金客隆连锁企业合作组建新的企业,共建成了10个县城网点、12个乡镇网点、2个村级网点,初步形成了以供销集团为主的经营服务体系“一张网”。沧源县供销合作社不断完善经营网络体系建设,2024年全面恢复10个乡(镇)供销基层社,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百米。健全农资保供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发挥重点农资保供企业的骨干作用,做好重要农时的农资储备调运和市场供应等工作。耿马县供销合作社成立耿马丰收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销售和社会化服务覆盖县内8个乡镇和云县幸福镇,2024年6月与临沧市坚果协会、12家县(区)坚果专业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服务客户超5000户,打造“临沧优品”坚果专用有机肥品牌1个。2024年,全系统销售各类化肥27.2万吨,农药1947吨,农膜470吨。制定《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资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24-2028年)》,列出时间表,稳妥推进规划落实。

扛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责任。积极探索“临品”进入全国供销系统的路子,搭建承接和长效服务“临品出滇”的综合平台和载体。积极组织企业参与2024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四川和湖南国际茶业博览会,企业现场交易额达9万余元。结合挂钩凤庆县雪山镇新联村实际,继续派出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落实工作队员保险、体检、谈心谈话等关心关爱制度,拨付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万元、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经费2万元,帮助协调村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到挂钩村调研、走访3次。指导成立村级供销公司,发展种草养牛产业,采取“村党组织+供销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积极与市场对接,2024年4月份与迪庆北里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巨菌草种苗合同,销售巨菌草种苗22吨,创收5万元,带动农民增收。抓住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契机,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指导凤庆县供销合作社成立凤庆县绿巨能供销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绿巨能环保科技集团临沧区域总业务,探索“村级收集+乡镇中转+县级综合利用”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置等,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认真履行“临沧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办公室”职责,运用好全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指导凤庆、耿马、双江等县食用菌产业发展,年底实现食用菌产量1.1万吨,产值3.6亿元。

  )做好供销专项审计、巡察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临沧市审计局关于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自2024年5月至7月,对临沧市供销合作社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市供销合作社主动配合,认真完成审计组交办的各项工作,确保审计组能够全面了解、准确掌握市供销合作社工作真实情况。审计问题反馈后,市供销合作社党组高度重视,压实责任,针对反馈的6个问题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目前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的2个问题,长期跟踪整改进度,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及佐证资料,确保问题整改按时交账、限期“清零”。持续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会计统科、合作经济指导科(加挂临沧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办公室牌子、临沧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办公室牌子)、监事会办公室。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9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2.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3.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收入合计46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事业、经营、附属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33万元,下降8.00%。其中:财政拨款减少40.33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实施农特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项目结束,项目收入减少,故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支出合计46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20万元,占总支出的95.52%;项目支出20.80万元,占总支出的4.48%。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经营、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33万元,下降8.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7万元,增长2.51%;项目支出减少51.20万元,下降71.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实施农特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项目结束,项目支出减少,故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市供销社、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3.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2.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0%。人均基本支出23.33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市供销社、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0.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供销社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通过项目的有效执行,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切实保障市供销社在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发展壮大社有企业、加强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等工作任务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0.33万元,下降8.00%,完成年初预算的98.13%。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实施农特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项目结束,项目支出减少,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及死亡抚恤。

2.卫生健康(类)支出2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开支、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及大病保险开支。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1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单位日常运转。

4.住房保障(类)支出27.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万元,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8.24%。增加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7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80%,完成年初预算的68.4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21万元,增长14.00%。增加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0万元,决算为0.2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20%,完成年初预算的65.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8.75%。减少原因是2024年度接待较去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8.24%。增加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0%,比上年同期增加0.21万元,同比增长14.00%,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0万元,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0%,比上年同期减少0.06万元,同比下降18.75%,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度接待较去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外单位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0.00万元,参公事业单位30.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4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增2名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减少,各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6万元,固定资产22.13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0.55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8万元。2024年度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出租房屋等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工作列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合理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加强整体支出和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三定”方案、预算批复、资金请拨函、资金拨付通知、项目管理情况、报表资料等,形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开展的自评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 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等次。(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7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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