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级部门(临沧市供销社)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 |||||
| 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服务对象 | 办理情况 | 备注 |
| 1 | 服务群众 | 1.宣传、解读好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惠民政策。做好挂钩点困难群众帮扶慰问工作。2.关心、关爱老干部、职工,走访慰问,送学上门,落实“六必访”制度,帮助解决困难问题。3.积极参加全市创卫、创文活动;4.组织“供销集市”等产销对接活动,方便群众购买生活物资,开展“供销好物”宣传、展销,带动农民增收。5.为妇女、儿童、见义勇为行为捐款。6.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文体活动等,为工会会员做好各种服务,保障工会会员权益。 | 供销社、社有企业干部职工,本单位退休人员,挂钩社区、挂钩村困难群众、留守儿童、见义勇为者、农户。 | 正在办理 | |
| 2 | 服务基层 | 1.制定调研主题,加强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各级社党组、理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指导县(区)供销社抓好巡察、审计、专项治理等反馈问题整改,抓好资产确权登记、盘活。2.开展实用技术、管理经营等业务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提升其综合实力。 | 县(区)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挂钩村、农户 | 正在办理 | |
| 3 | 服务企业 | 1.指导社有企业开展必要的项目建设,配备生产设施设备、提高产能。帮助社有企业拓宽销售渠道、规范管理,提高品牌影响力。2.协助推进市供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沧源县供销社农资日杂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土特产品销售联营,在市政府食堂建设“供销便利店”,展示展销市内土特产,推介工会礼包,服务市供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 | 挂钩企业、社有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 正在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