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供销社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范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三会制度”健全、治理结构完善、监督职能强化,从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监督职责、工作机制、自身建设五个维度作出系统部署,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为全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监督保障防线。
《意见》明确,坚持和加强党对监事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根本原则。全市各级供销社监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 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在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将监事会重大事项纳入党组研究内容,推动监督工作与改革发展、全面从严治社大局深度融合,确保监督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意见》提出,要将监事会组织建设作为完善“三会制度”、优化联合社治理结构的重点任务。通过按期召开代表大会、实现监事会如期换届,从章程层面健全组织架构,为依规依章履职提供坚实组织保障,适应供销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意见》要求,监事会要聚焦上级决策部署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创新会议监督、过程监督、调研监督等多元方式,实现 “提建议、强监督、促发展” 有机统一。工作机制层面,构建会议监督、过程监督、调研监督、协同监督、社情民意信息监督五大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同时印发了《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关于印发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和《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关于印发监事会监督提示函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推动全市供销系统监事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聚焦服务 “三农” 大局和供销改革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临沧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供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