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5〕31号)和《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临沧市工程技术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机电工程、化工工程、矿山冶金工程、轻纺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力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以及不直接从事专业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
二、申报材料时间、方式和地址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25年8月18日至9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县(区)工信局或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不受理邮寄材料)。
(三)申报地址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科(临沧市临翔区公园路62号4楼)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根据所申报专业的最新审评条件相关规定进行申报(详见附件2)。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评审表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后中缝装订成册。评审表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报,要求在基层单位意见栏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初、中级均需提交一式二份纸质版。
3.《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及电子版。
4.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职期间聘书、专业技术岗位卡(事业单位申报中级人员提供)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籍验证报告各1份。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须确保在2025年11月前有效)。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出具书面说明,审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
章后逐级提交审核。
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一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位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中间不要添加任何字符,如张三533521195005050234.jpg)。
5.业绩成果材料1份。对照所申报专业的最新审评条件相关规定,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标注)、著作等。(证明材料及业绩成果申报单位必须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审核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6.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7.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人履职期间经劳动执法部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保缴存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各1份(社保缴存单位与现工作单位须一致)。
8.《送评材料一览表》《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9.《送评材料一览表》须贴在个人的材料袋封面上并(签章)。申报材料必须按照《送评材料一览表》上的要求打印、装订成册。
10.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登录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申报程序
(一)市级单位人员: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县(区)及以下单位人员: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中央、省属驻临单位申报人员:须由中央、省直属驻临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其他要求
(一)分级负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开展全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和市级企事业单位的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区)工信局负责开展辖区内的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严格把关
1.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委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委会评审。
2.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以202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3.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推荐行为负责。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各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
5.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中(初)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说明。
六、评审材料清退及证书办理
(一)评审材料清退
材料清退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2月31日(工作日),届时请各相关单位经办人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科办理,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二)职称证书办理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实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
联系人:李 娅 联系电话:0883-2139895
附件:1.2025年工程技术相关表格
2.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最新)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