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印发实施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整改方案
筑牢绿色发展屏障
近日,《临沧市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我市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迈入系统化、规范化推进新阶段,将有效提升全市园区环境管理质效,为绿色低碳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为深入落实《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协同推进、系统治理原则,以构建“防—控—治”一体化治理体系为目标,着力推动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科学布局,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动态平衡。方案印发前,对全市7个开发区环境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排查,精准锁定存在问题,并通过复核论证结论、评估整改可行性,为方案落地筑牢基础,方案经省级审查同意后,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方案聚焦突出环境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举措。对存在工业废水处置问题的片区,从开展纳管评估、制定整改方案、审查整改方案、完善设施建设、强化联动监管五个维度推进精准整改,确保工业废水处置合法合规、安全可控;对其他开发区,明确要求常态化开展自检自查,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排查潜在环境风险。
此次整改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补齐我市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短板,健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园区环境管理从“问题整改”向“常态长效”转变。下一步,我市将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推进举措,全程跟踪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切实以整改实效提升园区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