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婚姻登记处按照“服务窗口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创建人民满意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2009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在工作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承诺制度,公开办事程序、登记条件、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婚姻登记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收受红包和其他礼品,提高服务和办事效率;开展立即办理和微笑服务,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语,受到了婚姻当事人的一致好评。2011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062对,离婚504对,离婚补办2人,出具婚姻证明160份。配合卫生部门完成婚前血检8400人,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耿马县民政局 罗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