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用修复暖企护航 临沧以信用赋能边疆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日期:2026-05-19 14:44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39次 字体:【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精准破解市场主体“失信之困”,打通助企纾困“最后一公里”,临沧市聚焦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痛点难点,强化部门协同、优化服务流程,以高效便民的信用修复助力企业纠错止损、重塑信用,为边疆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注入强劲动力。

临沧作为边疆多民族地区,中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是产业发展、民生就业的重要支撑。部分市场主体因经营疏忽、资金周转、客观环境等非主观恶意原因,出现行政处罚公示、纳税失信、经营异常等不良记录,导致融资受限、招投标受阻、市场合作受限,制约了其持续健康发展。为此,临沧市坚持“惩戒与修复并重、监管与服务并行”,把信用修复作为助企纾困的关键举措,全力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赋能发展。

临沧某建筑有限公司,2025年5月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已完全履行处罚相关义务,但是因未修复该条失信信息,导致招标受阻、经营承压。了解企业困境后,临沧市发展改革委当日电话通知凤庆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对接指导,向企业有关负责人详细讲解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经凤庆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审定,该企业失信行为属一般失信,按《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一般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的规定,已满足最短公示期要求,可申请办理信用修复。临沧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当天提交省级复审,并积极向省级汇报对接,仅用2个工作日即完成全部修复流程,帮助企业顺利解除限制、成功参与招标。

临沧市认真贯彻落实《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持续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明确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行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信用修复;一般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3个月,最长1年;严重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1年,最长3年。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全程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在线免费办理,最快3个工作日反馈。建立“一天一审”高效机制,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以“临沧速度”为企业脱困提速。

截至2026年4月底,累计为5611户企业、56851户个体工商户、762户农专社办理信用修复,860户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85户提前终止行政处罚公示,及时帮助企业消除负面影响,有效解决经营、融资、招投标等方面限制,助力一批特色产业企业扩产增效、带动就业,“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信用氛围日益浓厚,边疆地区信用体系建设与营商环境实现质效双升。

下一步,临沧市将持续深化部门协同,完善事前预警、事中指导、事后修复全链条服务,引导企业早自查、早整改、早修复,推动从“被动修复”向“主动守信”转变,以更优信用服务守护市场主体发展,为边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信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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